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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藏本 其二 先秦 · 古逸
 出处:全上古三代文卷十五
《左传》襄九年,穆姜梦于东宫,初往而筮之,遇《艮》之八。
注:「《连山》《归藏》,皆以七八为占,故言遇《艮》之八。《疏》:「七为少阳,八为少阴,九为老阳,六为老阴,老主而少不变。《周易》以变为占,二《易》以不变为占。此筮遇《艮》之八谓《艮》之第二爻不变者,是八也。」
易变体义自序 宋 · 都絜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九三
潜龙之辞,非《姤》之正体也。
《乾》初九所变而属于《姤》,是《乾》之《姤》而已。
黄裳之辞,非《比》之正体也。
《坤》六五所变而属于《坤》,是《坤》之《比》而已。
自《乾》、《坤》而下,莫不如此。
不然,则《乾》九二所变,何以谓之「其同人」?
九五所变,何以谓之「其大有」?
而董因之筮晋文,六四不变,何以言得《泰》之八?
鲁史之筮穆姜,六二不变,何以言遇《艮》之八乎?
夫自《乾》之《姤》以至《未济》之解,宜皆若此,而其义则不可一言尽。
若古筮史所言,虽传之简册,而或杂以互体,或推诸五行,或源本阴阳之流,或傅会占者之事,或揆度一时之宜,其说岂不或中,而不皆合羲文周孔之本意。
愚以颛蒙之资,被过庭之训,幼习句读,长闻崖略,而身袭儒服,义学是主。
年踰知命,尝为说以记所闻。
而今老矣,幸若天诱其衷,复有变体之说,凡数万言。
姑集成编,以俟君子之深于《易》者而折其当否焉。
按:《易变体义》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丧服释疑论 其六 西晋 · 刘智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九
「高曾祖母与祖母俱存,其卑者先亡,则当厌屈不?
昔鲁穆姜在而成公夫人薨,《春秋》书曰『葬我小君齐姜』。
旧说云,妻随夫而成尊,姑不厌妇,妇人不主祭,已承先君之正体,无疑于服重也(《通典》八十九)」。
小名录序868年 唐 · 陆龟蒙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 创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天地万物。
杂然而生。
圣人居其中。
强为之命称。
或以义。
或以形。
或因其自然。
天地取其义者也。
日月取其形者也。
鸟兽因其自然者也。
人既列氏赐族矣。
得不务佳名而纪之。
盖取婴儿三月目能眴。
与人喜笑相答。
因以名分之。
以入生人之籍。
贵贱一也。
故传曰。
子生三月之末。
择吉日。
剪发为鬌。
妻以子见于父。
执子之手。
咳而名之。
夫告宰曰。
某年某日生。
宰告闾史。
书为二。
其一藏于闾府。
其一献于州伯。
州伯命藏诸州府
诸侯世子则名而告之庙。
为宗主也。
天子则告于郊。
见于天。
明当继父承天也。
二十而冠。
冠而字之。
表其成人也。
所谓名以立身。
字以表德也。
申繻曰。
名有五
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
以名生为信(若鲁公子有)
以德命为义(若文昌武发)
以类命为象(若孔子象尼某)
取于物为假(若伯鱼名鲤
取于父为类(若子同与父同生日)
不以国。
不以官。
不以山川。
不以隐疾。
不以畜牲。
不以器币
周人以讳事神
名终将讳之故也。
三代之时。
至殷尚质。
直以生日名之。
太甲太乙武丁是也。
周以伯仲次之。
太伯仲雍叔达季历是也。
自周以降。
随事而名之。
至有黑臀黑肱之鄙。
羊肩狐毛之异。
负刍之贱。
禦寇之强。
杵臼籧篨瞢顽狂狡无知无忌不寿不臣。
皆名不正而言不顺也。
鲁叔庄叔之败狄也。
以虺豹名其子。
穆姜以条之役生太子
命之曰仇。
其弟生又以千亩之战。
命之曰成师
师服曰。
异哉君之名子也。
始兆乱矣。
汉灵帝名二子曰史侯董侯。
既立为矣。
后皆退之为诸侯之应也。
如此吉凶悔吝。
于是乎皆在。
古人生而名之。
长而行之。
尚存其朴也。
末世浮伪日生。
幼虽行于闺门。
长不达于州里。
故又有官名小名之别
苟不因事而载之。
则幼之名。
没然不闻于后矣。
彼吉凶悔吝。
何从而知之。
今自秦汉以来。
编而纪之。
至于神仙玉女之名。
妇人臧获之字。
亦无弃焉。
及名涉怪奇。
近于图谶者。
亦附于内。
谓之小名录
夫近者详。
远者略。
势使然也。
其间遗落。
请俟博闻。
袁子正 其十七 西晋 · 袁准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从母小功五月,舅缌麻三月,礼非也。
从母缌,时俗所谓姨母也。
舅之与姨,俱母之姊妹兄弟,焉得异服。
从母者,从其母而为庶母者也。
亲益重,故小功也。
凡称父母者,皆同乎父母之例者也。
舅非父列,姨非母列,故舅不称父,姨不称母也。
可称姨,不应称母。
谓姨母为从母者,此时俗之乱名,书之所由误也。
《春秋传》: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享之。
《尔雅》曰「妻之姊妹同出为姨」,此本名者也
《左传》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卒。
继室以其侄,穆姜之姨子也。
以蔡侯、《尔雅》言之,穆姜焉得言姨?
此缘妻姊妹之姨,因相谓为姨也。
姊妹相谓为姨,故其子谓之姨子,其母谓之姨母。
从其母而来,故谓之从母
从母、姨母,为亲一也,因复谓之从母,此因假转乱而遂为名者也。
又《左传》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吊且会葬,曰「以肥之得备弥甥」。
先儒曰「弥,远也,姊妹之孙为弥甥」。
此临时说事,而遂可为名乎?
亦犹从母转相假也。
或曰:「案准以经云从母是其母姊妹,从其母来,为己庶母,其亲益重,故服小功,非通谓母之姊妹也」。
宣舒曰「二女相与,行有同车之道,坐有同席之礼,其情亲而比,其恩曲而至。
由此观之,姊妹通斯同矣,兄妹别斯异矣。
同者亲之本,异者疏之源也」。
「然则二女之服,何其不重邪?
兄妹之服,何其不轻邪」?
曰:「同父而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故二女不敢相与重」。
「然则舅何故三月邪?
从母何故小功邪」?
曰:「故母取其爱,是以外王父之尊,礼无厌降之道。
为人子者,顺母之情,亲乎母之类,斯尽孝之道也,是以从母重而舅轻也」。
曰:「姑与父异德异名,叔父与父同德同名,何无轻重之降邪」?
曰:「姑与叔父,斯王父爱之所同也。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此叔父与姑所以服同而无降也(《通典》九十二引两条)」。
为高曾祖母持重服 南朝宋 · 庾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三
刘景升以妇人之不可逾夫,既已乖矣。
成粲云:「已自受重于父,不受重于祖,为祖母不应三年,亦可谓殊途而同谬者矣」。
刘智《释疑答问》云:「高曾祖母与祖母俱存,其卑者先亡,则当厌屈不」?
昔鲁穆姜在,而成公夫人薨,《春秋》书曰:「葬我小君齐姜」。
旧说云:妻随夫而成尊,姑不厌妇,妇人不主祭,已承先君之正体,无疑于服重也(《通典》八十九。)
妇从夫嫡,曾高祖母,正体所传,并有重,何疑其亡先后(同上。)
古周易自序 宋 · 吴仁杰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一七、《经义考》卷三○、《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六二、《古周易》(通志堂经解本)
《易》与天地并,未有文字,已有此书。
自伏羲画八卦,以贞悔之象重之为六十四,时则有卦有象而无辞。
始卦之重,占以定体,文王作彖,总论其义,谓卦不足以尽吉凶之变,乃附著变爻及覆卦之画以演其占,时则有彖有爻而未有爻辞。
周公继之,于爻画覆卦之下皆系辞焉,而《易》上下篇之文始备。
孔子承三圣,为十翼以赞易道,《彖》、《象》、《系辞》、《文言》、《说卦》、《序卦》、《杂卦》是也,谓之《易传》。
《彖》、《象》、《系辞》,夫子所自著也,《文言》以下,弟子记夫子之言也。
按汲冢书,有《周易》上下篇而无《彖》、《象》、《系辞》。
陆德明释孔壁所得古文,传为十翼而不言经。
然则十翼之作,其初自为篇简,不与《易经》相属,此冢、壁之藏所以各得其一欤?
汉田何之《易》,其传出于孔氏,上下经、十翼离为十二篇,而解者自为章句,此古经也。
又有费直《易》,亡章句,《崇文总目》序云:「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
郑康成《易》,以《文言》、《说卦》、《序卦》合为一卷,则《文言》杂入卦中,康成犹未尔,非自费直始也。
本传云徒以《彖》、《象》、《系辞》十篇之言解说上下二经,盖解经但用《彖》、《象》、《系辞》,《汉书》本误,以「之言」字为「文言」耳。
十篇云者,史举其凡。
直之学似于每卦之后列《彖》、《象》、《系辞》,去其篇第之目而冠「传」字以总之,正如杜元凯《春秋》解,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而经自经传自传也。
然《彖》、《象》、《系辞》之名,一没不复,汩乱古经,则始于此。
刘向尝以中古文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由是诸家之学寖微于汉末而费氏独兴。
康成因之,遂省六爻之画与覆卦之画,移下上体于卦画之下而以卦名次之,移初九至用九之文而加之爻辞之上,又以彖象合之于经而加「彖曰」、「象曰」之文。
王弼《易》、《乾卦》自文言以前则故郑氏本也。
高贵乡公淳于俊问对观之,于时康成所注虽合《彖》、《象》于经,而所谓《彖》、《象》不连经文者犹在。
王弼注《易》,用康成之本,谓孔子赞爻之辞本以释经,宜相附近,及各附当爻,每爻加「象曰」以别之,谓之「小象」,又取《文言》附于《乾》、《坤》二卦,加「文言曰」三字于首。
若《说卦》等篇,则仍其旧,别自为卷,总曰「系辞」。
自是世儒知有《易》,而不知有所谓古经矣。
原三家之学,初欲学者寻省易了,日趋于简便,而末流之弊,学者遂废古经,使后世不见此书之纯全与圣人述作之本意,可胜叹哉!
然则天下之事,务趋于简便者,其弊每如此,可为作俑者之戒也。
《隋经籍志》序,谓秦焚书,《易》以卜筮独存,唯失《说卦》三篇,后河内女子得之。
按今《说卦》乃止一篇,故先儒疑《易》文亦有亡者,不得为全书。
又《说卦》之文每及于《彖》、《象》、《系辞》,必以圣人称之,先儒谓此非虙牺、文王、周公之作,然十翼之书,复有所谓《彖》、《象》、《系辞》,其名相乱,学者疑焉。
仁杰案,史称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
颜师古曰传谓《彖》、《象》、《系辞》之属,则知伏羲、文王、周公之作固曰《彖》、《象》、《系辞》,而十翼所谓《彖》、《象》、《系辞》,乃其传也。
费氏本有「传」字,故王弼于每卷必以首卦配传名之。
《音义》释上经《乾》传云,传谓夫子十翼;
又释《系辞上》云,王肃本《系辞上》传。
由此言之,十翼所谓《彖》、《象》、《系辞》,本不与伏羲、文王、周公之名相乱,古经盖曰《彖传》、《象传》、《系辞传》也。
今《易》指孔子象辞为大象,而以释爻辞之文为小象者。
案《易》固有大小之象焉,大象指八卦八物之象,所谓八卦以象告,立象以尽意,如乾为天、震为雷之类。
《说卦》载帝出乎震至成言乎艮,苏文忠公谓古有是说,孔子从而释之者,是已。
小象指六十四卦八物相配之象,所谓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如雷在天上大壮之类,孔子所著《象传》是已。
然则今大象当曰《象传》,小象乃孔子所以释爻辞者,当曰《系辞传》也。
孔子释爻辞之文谓之《系辞传》,则周公爻辞曰《系辞》可矣。
欧阳公曰:「系者,有所系之谓也,故曰:『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
言其为辞,各联属其一爻者也」。
是则孔子专指爻辞为《系辞》。
苏文忠亦谓以上下系为系辞,则失之矣。
孔颖达以为系辞通指卦爻之辞言之,不专指爻辞,是不然。
按《说卦》言系辞者六:其一曰:「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此不待言而明者。
其一曰:「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
此历三圣之作,象谓伏羲六十四卦之象,卦系谓文王、周公彖辞、系辞也。
其一曰:「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
龚深甫侍郎云系辞焉而命之,所以明爻也。
其一曰:「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
《正义》曰:「四象谓七八九六」。
案七八即爻之不变者,九六即爻之变者,然则此章所指亦爻辞也。
其一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言设卦所以观象,系辞所以明吉凶云尔。
卦谓彖辞,系谓爻辞,故曰彖者言乎象,爻者言乎变。
又曰:「齐小大者存乎卦,辨吉凶者存乎辞」。
凡此皆互见其义,或以彖对爻,或以卦对辞。
曰卦曰彖云者,皆指夫卦辞也;
曰爻曰辞云者,皆指夫爻辞也。
简言之,则曰卦、曰彖、曰爻、曰辞;
详言之,则卦曰彖辞、爻曰系辞,截然有不可紊者。
不然,卦辞既曰彖矣,安得复以系辞名之?
《说卦》凡以卦与辞二文相对。
韩康伯、苏文忠皆曰:辞,爻辞也。
杨元素侍读亦谓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又曰系辞焉所以告也,盖指周公之所为爻辞。
以《说卦》本旨及韩、苏、龚、杨之言参之,谓系辞非专指爻辞可不可耶?
虽然,谓爻辞为《系辞》,谓小象为《系辞传》,则今所谓上下系者,复何名哉?
或曰二《系》当谓之《说卦》,与今《说卦》通为三篇,诸儒既以系辞传为小象,而上下系之名无所归,故取《说卦》前两篇名之,其实本《说卦》也。
欧阳公谓今《系辞》之文杂论《易》之诸卦,其辞非有所系,不得谓之系辞。
叶少蕴左丞亦曰:「太史公引『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为《易大传》,则汉诸儒固未尝以今两篇为《系辞》,斯其为《说卦》也审矣」。
太史公以两篇为《大传》者,盖十翼皆谓之《易传》,而汉之《易》师杨何之属又著《易传》行于世,太史公受《易》于杨何,谓《说卦》之文为《大传》者,以别杨何之徒所谓传耳。
今《诗序》一名《诗大传》,亦以别毛公故训传故也。
郑东卿论《说卦》出汉宣时,而汉宣之前儒者亦多引援,岂秦火之后易家秘此而不轻传也?
太史公周行天下,多见先秦古书,此三篇之文虽未献于孝宣之时,固已先众人而见之矣。
《世家》不云乎,「孔子晚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此其證也。
先儒以为序之,系之,说之,文之,于义未允,此谓序《易》及《彖传》、《象传》、《系传》、《文言》、《说卦》也。
或者又谓圣人之书不当舍经称传,案《易音义》云:经者,常也,法也。
传以传述为义,经之为经,以其可为万世之常法,传则述前人之作,如是而已,非必尊经而卑传。
十翼之文,述而不作,其体传也,其言经也,岂害其为圣人之书乎?
况史称孔子读《易》而为之传,则传也者,夫子所自名,非后人名之也。
夫如此,谓十翼《彖》、《象》、《系辞》为《彖传》、《象传》、《系辞传》,复何疑哉!
以《易》考之,䷀者,伏羲之卦也;
「元亨利贞」者,文王之彖也;
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以下,此孔子所述彖之传也。
内卦☰,外卦☰者,伏羲卦中贞悔之象也;
曰「乾下乾上,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者,孔子所述象之传也。
一者,文王于卦外所演变爻之画也;
「潜龙勿用」者,周公系爻之辞也;
曰「初九,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者,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
䷀者,文王所演覆卦之画也,曰「见群龙无首吉」者,周公之系辞也,曰「用九,天德不可为首」者,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
象述伏羲,彖述文王,系辞述周公,而象在彖后者,颖达谓当繇彖详而象略,疑不专为是。
孔子所述,其肯先文王乎?
又十翼之次,先儒所论亦有多家。
颖达独取郑氏之说,云《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其说谓经分上下,则《彖》、《象》亦当随经而分,不知经为上下篇,以古者简重大故尔,若谓《彖》、《象》当随经而分,《序卦》何以不分耶?
胡秘监以《彖》、《大象》、《小象》、《上系》、《下系》《、乾文言》、《坤文言》、《说卦》、《序卦》、《杂卦》为十篇,胡安定易之曰《上彖》一、《下彖》二、《大象》三、《小象》四、《文言》五《、上系》六、《下系》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文言》既不当离而为二,至以二《系》居《文言》之后,《说卦》之前,亦恐非其序矣。
仁杰谓十翼《彖传》也,《象传》也,《系辞》上、下传也,《文言》也,《说卦》上、中、下也,《序卦》也,《杂卦》也,并上、下经,是为十二篇。
上经、下经之目本之费直、孟喜,《系辞上传》、《系辞下传》之文本之王肃,《彖》、《象》、《系辞》、《文言》之次本之《艺文志》,而《说卦》之为三篇则河内女子所得之数也。
其篇第在古如此,而费、郑以来汩之。
呜呼,维天未丧斯文,故厄于秦而独不废,后世犹疑其非全书?
其失在传注之家以传参杂于经而然也。
费、郑、王《易》本各一卦列于右方,用见经传参杂源流之所自。
易筮之法,揲蓍求爻,重爻为卦,所画者卦耳。
如下体画☷,上体画曲,是为䷓卦。
从其变爻所之,六四爻变则为䷋卦,是筮者止当画卦而已也,何以名为
《左氏春秋传》既画卦曰遇䷓之䷋,又载卦名曰《观》、《否》。
杨子云有言:观《易》者见其卦而名之,观《太玄》者数其画而定之,以卦即其名也。
今画卦而又名焉,亦已近赘,《左氏》盖两存之。
《正义》谓丘明不画卦,今书有画卦者,后学私画以备忘耳。
是未知卦在所当画而名为可略也。
六十四卦,卦为六位,而《乾》、《坤》于六位之外又有用九、用六之爻。
《左传》正义云:《乾》六爻皆阳,《坤》六爻皆阴,其爻既纯,别总其用而为之辞。
此说未为失之,顾圣人设此爻于六位之外,用以为占,要当有所归宿耳,非可但以虚辞解也。
子云曰:《易》始八卦,文王六十四;
淮南书》曰:伏羲六十四变,周室增以六爻。
帝王世纪》曰:文王演六十四卦,著七八九六之爻。
文王所演非今六十四卦,焦赣所谓每卦变六十四卦,而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六卦者也。
盖伏羲以一卦重之为八卦,极其变而为六十有四,文王以一卦演之为六十四卦,极其变而为四千九十有六,此所以伏羲八卦而为文王六十四也。
所增之爻,其九六则卦外六爻之画,在《乾》为初九至上九,爻之变者也;
七八则覆卦之画,在《乾》为用九,爻之不变者也。
或以卦外爻画为疑,案《说卦》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
《正义》谓「既观变立卦,又就卦发动挥散,于刚柔两画而生变动之爻」,则卦外别生变爻明矣。
下文「易六画而成卦」,又曰「易六位而成章」,犹此意也。
张汝明《易索》云:六画成卦,重卦也;
六画成章,变卦也。
重卦指虙牺,变卦指文王
春秋蔡墨诸人易虽不筮,亦以变爻为言,如《乾》之初九、用九,则云「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
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初九各爻之变,而用九总六爻之变,所谓变卦者也。
伏羲重一卦为八卦者,以《乾》卦例之:☰为内卦,重三成六,重之以☷则为《泰》,重之以☳则为《大壮》,得曲而为《小畜》,得☵而为《需》,得☲而为《大有》,得☶而为《大畜》,得☱而为《需》,复得本卦为《乾》。
刘牧论八八之变曰:四营成易,十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以成六十四。
其说谓《姤》、《易》、《否》、《观《、》剥》、《晋》、《大有》七卦由《乾》而出,并《乾》为八。
案伏羲重八卦,以卦之全体而重;
文王演六十四卦,以爻之积画而演,刘所论盖占筮之法。
八纯卦自一世至五世,而次之以游魂、归魂者也,此七卦其以积画变者六,以全体变者一,岂得为重卦本体,刘说误矣。
文王演一卦为六十四者,以《乾》卦例之:其一爻动而变他卦者六,初九变而为《姤》、九二变而为《同人》、九三为《履》、九四为《小畜》、九五为《大有》、上九为《夬》,其两爻动而变他卦者,由《遁》而下为十有五卦,三爻动者由《否》而下为二十卦,四爻动者由《观》而下为十五卦,五爻动者由《剥》而下为六卦,六爻皆动者一,是为《坤》,六爻皆不动者一,是为《乾》。
凡变他卦者六十有三,而不变者一。
案伏羲画卦以定体为占,故《乾》复为《乾》而无所事变。
文王作《易》,名以变为义,占以变为法,道以变动,不居为体,无往而非变也。
若六爻不动而但为本卦,不可谓之变,此不谓之变则每卦所变止于六十有三,其究才四千三十二卦,安得如上所云者哉?
仁杰案卦遇六爻不动,当覆而占之,覆者从上倒覆而下,是亦一变也。
如《剥》六爻不动,覆而占之,其卦为《复》。
子曰「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又曰「上下无常」。
《正义》谓《剥》穷上位之极,又下来居于初。
此以《覆》卦论也。
朱子发翰林论《易》变,亦知《剥》之上九穷而反初,乃成《复》卦,第未深考《覆》卦之变耳。
《覆》卦大抵相反而相为,往来不穷之地。
《剥》之为《复》,曰「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
《复》覆之为《剥》,则曰「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七日来复者,由《剥》六爻至《复》之初爻凡七易,以爻主一日也。
举隅而言,阳七日而复则由《复》六爻至《剥》之初爻,亦七日而《剥》矣。
辰以子午分阴阳,自子至午,自午至子,皆七日,故两卦互以天行为言,盖物极则反,刚长之极,其势必至于剥,而小人道长之极,亦未尝不复天之道也。
《复》极则《剥》,《剥》极则《复》,两卦相循,如环无端,以一消一息,一盈一虚,往来而不穷。
凡卦之否泰损益、《杂卦》所论或乐或忧,或与或求,起止伏见,新故久速之理,无不尽然。
以至日月寒暑之推移,吉凶祸福之倚伏,与夫死生出入,神奇臭腐之变化,始而终,终而始者,不外乎此。
伊川先生蔽之以一言,曰「《易》中止是言反覆往来上下」,所以发千载之秘以悟后学者多矣。
康成不知覆卦之画与正卦异也,而辄去之,代以用九、用六之文,而覆卦泯矣。
《易》有覆卦、对卦二体,六爻皆动则占对卦,六爻皆不动则占覆卦,其用不同。
对卦亦谓之变卦,《正义》曰:六十四卦,卦卦相偶,非覆即变。
覆者,表里视之,遂成两卦,《屯》、《蒙》、《需》《、讼》、《师》、《比》之类是也;
变者,反覆惟成一卦,则变以对之,《乾》、《坤》、《离》、《坎》《、大过》、《颐》、《中孚》、《小过》是也。
案六十四卦皆有对有覆,今分五十六卦为覆,八卦为对,未之尽也。
以二二相偶言之则可尔。
五十六卦固自有对卦之体,而八卦亦未尝无覆卦之体也。
王辅嗣曰:「卦者,时也。
时有否泰,用有行藏。
一时之制,可反而用也;
一时之吉,可反而凶也。
故卦以反对」。
然知覆卦反对而已,元不知覆卦之用。
夫《易》穷则变,变则通。
爻自初而至上,卦之穷也,筮焉而皆遇;
七八占之穷也,不有以变而通之,将若之何?
圣人为是设覆卦,与六爻通之为七。
上爻处卦穷之地,则以是变而之初爻。
六爻皆遇,七八不动,则以是变而之九六。
观五十六卦覆之而成两卦,则以偶相比;
八卦覆之,惟成一卦,则各居其所焉。
圣人之意,殆非偶然者矣。
邵康节以《乾》、《坤》、《离》、《坎》《、大过》、《颐》、《中孚》、《小过》为不可易,盖五十六卦覆之则变它卦,惟此八卦覆之不失本卦之体,此其与诸卦异而不可易者也。
伏羲画卦八,此有《乾》、《坤》、《离》、《坎》,而《震》、《艮》、《巽》、《兑》不与焉者,案八纯卦固有对覆存乎其间,《震》、《艮》、《巽》、《兑》覆之亦成两卦,《乾》、《坤》、《离》、《坎》覆之亦惟成一卦,故康节谓八卦之象不易者四,重卦之象不易者八。
然《震》、《艮》、《巽》、《兑》非不与乎此,《颐》、《小过》、《震》、《艮》之寓也,《中孚》、《大过》、《巽》、《兑》之寓也。
先儒谓初画八卦,设奇偶两画以象阴阳,又曰六十四卦皆从《乾》、《坤》而来,凡奇皆《乾》而凡偶皆《坤》也。
用是知《离》、《坎》以下六卦之体,覆正若一,与《乾》、《坤》等,而九六之用独见于二卦者,以《乾》、《坤》奇偶之画足以包六十二卦,而六阴六阳之画纯一不驳,亦六卦之所无也。
此两卦六爻皆遇七则覆卦,而以用九占之;
皆遇八则覆卦,而以用六占之。
《离》、《坎》以下六爻皆遇七八,亦以覆卦为占,六卦非纯画也,六位之外无他爻,则各占其卦下之辞。
至若五十六卦,《屯》六爻皆遇七八则覆而占《蒙》,《蒙》六爻皆遇七八则覆而占《屯》,他卦仿此占焉。
夫六爻不动而以覆体为占,始于《乾》,终于《未济》,诸卦之所同也。
如此而后,一卦之变可以为六十四,而六十四卦之变可以为四千九十六矣。
刘梦得曰:筮为《乾》者常遇七,斯得《乾》矣;
筮为《坤》者常遇八,斯得《坤》矣。
沈存中曰:惟动则有占,不动则无眹。
今人以《易》筮者,虽不动亦引爻辞断之。
《易》中但有九六,既不动则是七八,安得用九六爻辞,岂亦未悟覆卦之变耶?
覆卦六十四,专为七八爻设,夫使六爻皆七八而终于不动,非《易》穷则变之旨也。
《列禦寇》曰:「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
九者,究也,乃复变而为一」。
苏文忠亦曰:「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据其末而反求其本者也,故曰《易》逆数也」。
其有见于此乎?
且卦七八固当以九六为占,《列禦寇》谓七变而为九,穆姜《艮》之八变,而占随之六二,是七可变而九,八可变而六。
如《乾》上爻本得七,覆卦则为初九矣,故曰用九。
《坤》上爻本得八,覆卦则为初六矣,故曰用六。
所谓七八未尝不动也,惟穷则变焉尔。
先儒言用九,只在上九一爻。
伊川先生以为不然,曰六爻皆用九,故曰「见群龙」。
都氏因先儒之误,遂以上九、用九合之,曰:此《乾》之《夬》也,自一阳来复,至五阳为《夬》,进而不已。
六阳为《乾》,故有用九之义,而变体为《夬》。
案蔡墨以用九为《乾》之《坤》,盖取六阳之变言之,不变则固为《乾》。
今去其一而以五为义,非也。
上九、用九之辞,正尔相反,上九处六爻之极,为群龙之首,史所谓上而不能下,伸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返者,故曰「亢龙有悔」,穷之灾也。
若用九则舍首爻之亢极而复居初爻隐潜之地,经所谓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故曰天德不可为首,孰谓二爻可一也哉?
注疏之,大抵以初为首。
如《比》之初六,注曰:「处比之始,为比之首」。
其上六「比之无首,无所终也」,《正义》曰:不能为比之初首,故无终。
是不以上为首也。
王辅嗣谓初上无阴阳定位,然以为尊者,阳之所处,故阳居尊位。
今上爻居一卦之首,可不谓尊乎?
苏文忠曰:「初上者,本末之地也,以阳居之则正,以阴居之则颠」。
案《比》之上六阳不为首,而以阴居之,不得其正,故曰无首。
文忠解此爻则又曰:「比之无首,犹言无素也,穷而后比,是无素也」。
盖无首或以事言,或以象言。
《比》之无首,以事言者也;
用九之无首,以象言者也。
先儒谓凡以首以角而取象者,未尝不在于上;
以足以尾言者,未尝不在于初。
观《既济》、《未济》初上之辞,则槩可见矣。
辅嗣亦曰:「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故《乾》吉在无首」。
颖达亦曰:「天德刚健,不可更怀尊刚为物之首」。
又曰:「人君位实尊高,故首出;
志须卑下,故无首吉」。
然知以《乾》为首而不能推明上爻为首之义,何哉?
朱子发谓「以画卦言之,则初为始,上为终;
以成卦言之,则上为首,初为尾」。
其言最为明了勾微,:「加用九、用六之虚位,欲明君臣进退之理」。
案用九、用六,论正卦固不在六位之数,论覆卦则与六爻通之为七。
辅嗣谓爻之所处即谓之位,二用而为虚位,其然岂其然乎?
至言君臣进退之理,则为近之。
盖《乾》之上九如尧在位七十载之时,至用九则如授舜之后,其天下已治而圣人退藏于密之象欤?
《坤》之上六如周公诞保文武受命七年之时,至用六则如居东之后,亦大臣功成名遂身退之象欤?
渊乎,二用之旨也!
圣人以此垂万世君臣之大法,宜他卦莫得而并欤!
《乾》正卦有「时乘六龙」之文,合六阳而为卦也。
覆卦有「见群龙」之文,合六阳而为爻也。
又卦与爻皆以乾元为称,其本者,覆卦以上为初耳。
《坤》卦类此。
今侧注初上之文,以见覆卦之象,并变卦、对卦、覆卦,各为之图。
古经以卦为名而象寓其中,以画为九六及二用,以位积之为初上。
至十翼而后,卦以名列,象著两体,爻书九六、二用,位有初上、二、四、三、五之文。
从其初,以《彖辞》归之卦下,以《系辞》归之爻下,以下上体归之《象传》,以卦名及初上、九六、二用之文归之《系辞传》。
以上、下经仍为两篇,传为十篇,然后古十二篇之《易》复得其全矣,疑此孔氏之旧也。
凡经传之文,去其后儒所加「彖曰」、「象曰」、「文言曰」及卦名《比《、》大有》、爻位「用九」、「用六」之类,省文则仍旧贯阙之。
叶左丞论《坎》卦,卦辞首曰「习坎」,《彖》曰「习坎,重险也」,以为卦固名《坎》而「习坎」乃其卦辞,传经者阙其「坎」字。
及徐氏亦上脱一字。
晁以道詹事:「例诸今文则脱,在古文则不脱,古文即以其卦为其名故也」。
固然,第经虽不脱而《彖》文脱之。
又《同人》,《彖》传:「同人曰:『同人于野,亨』」。
王昭素谓此「同人曰」三字错。
案《正义》云:「《彖》有叠卦名而称其卦者,《同人》之《彖》称『同人曰』犹言『《同人》卦曰』也。
同人于野,亨』,是《同人》卦下之文也」。
如此则「同人曰」三字乃其卦名,故《彖》传引之非错也。
《彖》传有《同人》卦名,今卦阙其名者,意经传参杂,后儒见卦名《同人》,与卦辞「同人于野,亨」连文,遂省「同人」字,不知卦名与卦下之文本自异卷,弗可省已。
《履》、《否》诸卦亦如之。
本文当:「《同人》,同人于野,亨」。
《履》当:「《履》,履虎尾」。
《否》当:「《否》,否之匪人」。
《艮》当:「《艮》,艮其背」。
《坎》当:「《坎》,习坎有孚,维心亨」。
五卦凡省六字,传不附经,则此五卦在《系辞传》独无卦名矣,于文宜复。
今但注逐卦下,弗敢传,盖谨缺文也。
夫《易》之为书至矣,其蕴奥微妙,非深造自得者未易言也。
仁杰不佞,未尝一得其门户,独次其旧文而欲复之。
绍兴辛巳之冬,书始萌芽,博考深求,又二十八年而后定。
古经一失,复之之难如是哉,是以君子重变古也。
噫!
复之难,而知之为尤难,后世子云其有无要不可以逆计而知。
或靳之曰:今《易》尚不能明,如古《易》何?
覆瓿之讥,固前知其如此,此则非仁杰之所恤也,姑以待好古不惑之君子而折衷焉。
河南吴仁杰书。
雷阳与吴元中1129年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三○、《梁溪集》卷一一三 创作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
某顿首启元中观文相公大孝服次:近者使还上状,计已尘浼。
伏被八月二十五日所赐教墨,窃审迩来动静胜常,感慰无谕。
秋暑未阑,信后伏惟孝履支福。
蒙诲谕《华严》宗旨所以与《易》同别者,久逃虚空而闻昆弟亲戚之謦欬,慰可量也。
然则书窃谓《易》象正类《华严》,以种种表法,含容无尽,世间出世间等无差别,与来诲有未合者,试毕其说。
《华严》以一尘含法界,《易》含容无尽,此固二书妙处,不约而自合者。
至《易》之立象以尽意,《华严》之托事以表法,则所谓一尘含法界,而含容无量者乃存乎其中。
二书立象、表法以示人,正为此事,恐不当析而为二也。
《华严》法界不可穷,而《易》断自乾坤以下,本无二理,世间出世间亦无二道。
何以言之?
《易》之卦以八周,其立象皆八;
《华严》之方以十圆,其表法皆十。
《乾》以三奇而尽天下之刚健,《坤》以三耦而尽天下之柔顺,六子亦然,故天地万物之情无不摄总于八卦者,重而错之,而其象遂至于无穷。
此即《华严》法界之互相摄入也。
夫以不可穷之法界而视乾坤,以百千三昧法门而视易简,其不相侔可胜计哉!
然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
法界之成坏,一沤之起灭是也;
乾坤之开辟,一气之盈虚是也。
宝刹现于毫端,一法周于沙界,远则不禦,不亦大乎?
迩静而正,不亦小乎?
此乃所谓一尘含法界,而含容无尽者也,岂有大小多寡之异耶?
《易》以卦为时,其在《华严》则世界也,《易》以卦为才,其在《华严》则法门也。
《华严》法界自香火海建立,如倒浮屠,递相围绕,其说至于不可说,然不离于十方;
《华严》法门自十波罗密建立,为十信、十住、十回向、十地,有百千无量三昧法门,然不离于十位。
《易》自乾坤建立,而为八卦,自八卦重而为六十四卦,其时其才,差别不同,而本之者八而已。
占筮之法,自一卦复变而为六十四;
步历之术,自爻策推之,其数相乘,有不可胜言者。
此《易》之书所以配《华严》之无穷也。
尝观十处九会,虽升诸天宫说法,而不离普光明殿,虽普现群生前,而常处菩提会。
每会必有十方法界,诸佛菩萨同一名号,来集作礼,同一威仪,慰谕称赞,同一言说,乃至所事之佛,所从来国无不同者,此何理耶?
譬犹镜镜相照,光明交处其中,妙影重重,相入无有穷尽。
是故百亿天地即乾坤也,百亿日月即坎离也,百亿山海即艮兑也。
阴极阳生,君子道长,佛世出也;
阳极阴生,君子道消,佛灭度也。
刚柔相推以生变化,世界生灭相因依也。
六爻周流,循环无端,万物轮回,互高下也。
由是言之,《华严》法界与《易》之《乾》、《坤》诸卦,岂有二理哉?
尝观善财之入法界、遍参五十三善知识,童男童女,外道仙人,医卜船师,无不求也。
妙高之峰,海岸旷野,城邑聚落,无不至也。
文殊导其前,普贤示其后,弹指而楼阁开,摄心而佛境现,其表法之意微矣。
然所以为菩萨道、行菩萨行者,则不出诸波罗密等法而已。
六十四卦,善知识也;
君子观象,善财遍参也。
卦之象无所不取,而君子观之,无所不法。
自彊不息,积小高大,非精进乎?
自昭明德,作事谋始,非智慧乎?
反身修德,俭德辟难,非忍辱乎?
称物平施,施禄及下,非布施乎?
惩忿窒欲,慎言语、节饮食,非持戒乎?
立不易方,言有物,行有恒,非禅定乎?
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茂对时,育万物,所谓慈也。
议狱缓死,明慎用刑而不留狱,所谓悲也。
饮食燕乐,朋友讲习,所谓喜也。
独立不惧,遁世无闷,所谓舍也。
成卦之象,皆出于乾坤,君子观象,皆得于易简,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
由是观之,《华严》法门与《易》之易简诸法,所谓世间、出世间岂有二理哉?
《系辞》论八卦必妙之以神。
八卦者,菩萨也,如所谓文殊小男、普贤长子之类是也。
神者,佛也,如所谓毗卢遮那之类是也。
生生之谓易,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犹佛之有清净法身、圆满报身、千百亿化身之类,言之异也。
八卦用事而《易》无作,诸菩萨说法而佛无言。
散佛之体,则文珠得其理,普贤得其行,观音得其悲,势至得其智,合之则佛也。
散《易》之体,则《乾》得其健,《坤》得其顺,六子得其动止,陷丽说入,合则《易》也。
神无方也,《易》无体也。
佛身充满于法界,无不在、无不为也。
子许孔中无虚空,无一尘中无佛身。
翾飞蠕动,皆神之所妙;
草木缕结,皆《易》之所存。
反而观之,则大千法界与夫天地万物,皆在吾方寸之间。
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
反身而诚,乐莫大焉」。
《楞严》曰:「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
心精遍圆,含裹十方,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此心地法门也」。
为《易》之说,则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以此洗心退藏于密,吉凶与民同患」。
为《华严》之说则曰:「当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善用其心,则获一切胜妙功德」。
心静而明,廓而大,虚而通,寂而灵,建立万法,为之主宰;
而常患物蔽之,则明者暗,大者小,通者碍,虚者顽,所以操存而舍亡也。
故《易》立象以含容无尽,《华严》表法,以一尘含法界,皆以其本来所有者示之,非能与其所无而增其所亏也。
体此道者,莫若诚至。
诚则不息,不息则悠久,悠久则博厚,博厚则高明。
故曰: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己之性,能尽己之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与天地参。
此致其诚,而天地万物得于一心者也。
昔之发无上道者自十信始,故曰「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
断除疑网出爱流,开示涅般无上道」。
由此充之,为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成等正觉。
犹育孩稚以为成人,养根萌以为成材,其骨节枝干初已具足,充大之而已。
其悲愿之深,勇猛精进,为群生入诸恶趣,受种种苦,心不退转,而况死生、祸福、毁誉足惊怖动摇之乎?
故能出入三界,游战十方,于梦幻中而作佛事,此致其诚,而《华严》法界得于一心者也。
二者皆不出于心法,故吾侪之所当自事者心而已,了此则廓廓然更有何事?
夫《法华》之喻,非不表法也,然不若《华严》全体表法之圆;
《诗》之比兴,非不立象也,然不若《易》之全体立象之周。
故窃谓二书,圣人以之立教于中国,佛以之立教于西方,其揆一也。
然《易》之教渐,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华严》之教顿,直以白牛之车接上根者。
故《易》之教洁静精微,由域中以趣方外;
《华严》之教广博妙严,由方外以该域中。
此其不同者,而其归一也。
两被来教,皆有不复措意儒术之语,初固疑之,今乃知以世间、出世间法判而为两之故也。
夫昼之所想即夜之所梦,生之所履即死之所为;
之所种即之所穫。
所以处世间者,即所以出世间者,儒、释之术一也,夫何疑哉!
神通妙用在运水般柴中,坐脱立亡在著衣吃饭中,无上妙道在平常心中,愿试思之。
常爱《合论》辨博条畅,无所拘碍,然绳以法度,得不谓之凿哉?
孟子曰?
「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
如禹之行水,行其所无事也;
如智者行其所无事,则无恶于智矣」。
夫所以恶于凿者,逆理也。
顺水之理而凿之使通,何不可之?
有禹河而凿龙门,决汝、汉,排淮、泗,其所凿多矣。
今濒江诸山,陡隳其半,石壁巉然,皆禹凿之馀。
唯顺水使就下而趣于海,故能钖玄圭而告成功。
使如近时凿三山以制河于两股之中,则真所谓凿者也。
若《合论》者,其言顺理,乃所谓无恶于智者。
宰予之对社木,孔子所以深责之者,非特以彊为之说而已,正为使民战栗,失周家忠厚之意。
二者皆因来谕故及之,不知然否?
承录示襄陵《易传》,重烦颐旨,感愧兼深。
近得崧老六月间书,第录寄《乾》、《坤》两彖及诸卦大象,今遂得全书观之,慰幸何已。
顷见其所著《春秋集传》,辞意简古,如嘬橄榄,久方有味。
意谓羲书亦然。
今乃文采瑰丽,旨趣明达,引类释义,其言放肆该洽,如河汉之无极,殊出意表。
乃知思精而才高,卷舒雕璞,无不可者,正当于古人中求耳。
虽未暇深考,然领略其大意,卓然高识,发明圣人之旨者博矣。
异时昭耀,决不磨灭,诚如所谕;
然犹有间然者,惜其求于大象者太深,而求于彖、爻之象者未备也。
大象未明一卦之体,有实然者,「天行健」之类是也;
有假设者,「天在山中,大畜」、「地中有山,谦」之类是也。
君子法之,有取其义者,有因其事者,有随其时者,有顺其象而法之者,有反其象而法之者,不可以一槩论。
反其象者,正犹《华严》净行,会一切不善法皆为善法,此《睽》之所以同而异、《明夷》之所以用晦而明也。
云雷为《屯》之象,君子以经纶规模,所以济屯而已,若以经象云、纶象雷则不可。
山上有雷为《小过》之象,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三者皆过于所当过者而已,若求诸雷、山之象则不可。
凡此之类,皆求之大象太深者也。
彖以言一卦之才,爻以言六位之情,有是象则系之以是辞,拟之而后言,非苟然也。
彖之象有取正体者,《姤》之「女壮」,《晋》之「锡马蕃庶」之类是也;
有取互体者,《蒙》、《比》之筮,《大畜》之「不家食」之类是也;
有兼取正、互体者,《屯》、《豫》之「利建侯」,《涣》、《萃》之「假有庙」之类是也;
有取卦变者,《井》之「改邑不改井」,《噬嗑》之「利用狱」之类是也;
有取时来者,《临》之「八月有凶」,《复》之「七日来复」之类是也;
有取卦爻者,《中孚》之豚鱼、《小过》之飞鸟之类是也。
孔子于《噬嗑》言「颐中有物」,于《鼎》言「鼎、象也,以木巽火,烹饪也」,于《井》言「巽乎水而上水」,于《小过》言「有飞鸟之象」,皆一见之,使学者比类而思焉。
其实彖辞或事或物,莫不有象也。
爻之象有一爻之辞而兼五爻者,若《比》六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是也;
有兼四爻者,若《解》之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是也;
有兼三爻者,若《师》六五「田有禽,长子帅师,弟子舆尸」是也;
有无二爻者,若《姤》之九五「以杞包瓜」是也。
有相应者,若《睽》之「厥宗噬虑,遇主于巷」之类是也;
有相比者,若《丰》之「遇其配主」,「遇其夷主」是也。
有取正体者,若「鸿渐于木」、「射雉一矢亡」是也;
有取互体者,若「晋如鼫鼠」、「用史巫纷若」是也;
有兼取者,若「鸟焚其巢」、「系于苞桑」是也;
有取卦体者,若《颐》、《损》、《益》之龟、《大壮》之羊、《剥》之类是也;
有取卦变者,若《无妄》之「不耕获」、「不菑畬」,《巽》之「先庚」、「后庚」,《丰》之「见斗」、「见沫」是也。
有取爻之刚柔者,若《豫》有艮体,为介于石,而《困》之刚,爻亦为石;
《节》有艮体,为不出门庭,而《同人》之柔,爻亦为门是也;
有刚柔之爻兼取者,若《革》之九五,《颐》之六四皆为虎,《遁》之六二、《革》之初九皆为牛是也。
时物不同,唯变所适,虽取之非一端,其实爻辞或事或物,莫不有象也。
顷尝疑《观》「盥而不荐」当作沃盥之「盥」,其致洁诚以先之也。
及考诸象,乃知为「祼鬯」之「祼」,盖卦体有祼鬯之象,其二体坤、巽,巽入也,坤地也,祼鬯入地,以求神于阴,所谓臭阴达于渊泉者也。
祼、灌、盥,其字通用,见于小学
是以知欲定彖辞,不可不求于象也。
又尝疑《姤》九五「以杞包瓜」,杞之象在四,初刚柔正应也。
及考诸象,乃知象在九二,盖二居巽体,巽为木,木之坚忍而体卑者杞也。
柔生于下,如足蔓之瓜,以杞包之,使得所附而不高,则柔道牵而不长,以之者五也,故为「以杞包瓜」。
方《姤》之时,其权在二,其患在初,故羸豕也,鱼也,瓜也,皆初之象也;
金柅也,包也,杞也,皆二之象也。
使二能制初,则刚柔相遇,常为《姤》而已;
不能制之,柔道浸长,而变二之刚,四阳皆为之遁。
然则杞之权安得在九四哉?
故二为包有鱼,四为包无鱼,为是故也。
是以知欲定爻辞,不可不求于象也。
今考崧老之说,亦以盥为致洁,以杞在九四,则误矣。
凡此之类,皆求之彖、爻之辞未备者也。
然区区妄见,有与说《易》者不同,而独与崧老合者,如《渐》上九「鸿渐于陆」之类是也;
有大同小异者,如《中孚》之「豚鱼吉」之类是也。
鸿之为物,以知进退为义,进至于陵,极矣,故复渐于陆者,以退为进,所谓进退可度也。
故其羽可用为仪,吉。
在象则下艮为陆、上巽为进退是也。
而说者唯求进义,至欲改陆以为逵,不亦过乎?
崧老虽不取象,而亦以为退之渐者,以义得之也。
《中孚》成卦,二阴偶于中,四阳周于外,盖有胎卵孚保之象。
胎生之多者莫如豚,卵生之多者莫如鱼,故其象为豚、鱼吉者,圣人仁心感物及于胎卵,其政则所谓不麛卵、不杀胎,取鸟兽鱼鳖必避其孚乳之时是也。
崧老之说,《中孚》有伏卵之象,得之矣;
三之象为豚,四之象为鱼,则非也。
方欲参订以崧老之是者,正此之非,而以考于象,偶有得者亦以告之,庶几有以互相发明也。
夫《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犹今之像设,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使观象者有所考焉尔。
审象而得之,如高宗以梦而得傅说
循名而失之,如燕人市璞而得死鼠。
由规矩以为方圆,然后可以议方圆于规矩之外也;
即阴阳度数以求道,然后可以见道于阴阳度数之表也。
相马者按法式以求之,则仪氏羁中,帛氏口齿,谢氏唇鬐,阙一不可;
及其至也,则牝而黄,牡而骊,足以得天下之马。
未能察马之法式,而曰能得马者,妄也。
鱼兔得,筌蹄捐,淳酎流,糟粕弃,此为得象者言,而非求象者之事也。
所著《释象》诸篇,方欲即此以求象,讵敢自得哉,然用心则苦矣。
平时观书,常患涉猎多,以意读而弗深考,偶有所得,随亦忘失。
笔削之,则而不通必思,思而不得必考,沉思博考,心醉神开,然后得之,此训释前言所以不为无补于学也。
虽然,岂敢足以垂世哉,聊以自娱永日而已。
《易》者忧患之书,学于忧患之中乃能有得,正犹诗之穷然后工也。
虽不欲示人,至于朋友同志,亦所不秘也。
今掇《释象》中数十条,如前所言者录致左右,乘暇试观之,或有可取,不至如宰予之对社,愿以一字定褒贬焉。
其乖于理者,亦望一一疏示,琢磨之益,正望于左右也。
然窃告勿以它示,盖其间亦有未安,随得随改者,未欲拈出,惟并此书能因便风录以寄崧老,幸甚。
时方艰难,吾三人者皆羁旅数千里外,而书疏往反,所论如此。
书生习气,真可笑也!
互体、卦变见于《春秋传》所载占筮之言,其来久矣。
时来者,刚柔相推相文之法;
俯仰者,卦之覆变,九师之流各祖述之,以自名家,皆古法也。
汉、魏间谈《易》如京房、翼奉、陆绩、虞翻之徒,则一槩以象而不及义,故其取象迂阔而烦,多悖于义,因以失象者多矣。
辅嗣而降,则一槩以义而不及象,故其训义不得辞之所指,因失立象之意,亦不为少。
二者胥失也。
孔子赞《易》,盖兼备焉,象少义多者,欲学者精以思索,惟于十三卦制器尚象大振发之者,举一隅之意也。
平时尝疑今之筮者,惟用爻辞,而彖辞几于虚设,又诸爻皆变,莫之适从。
因考古之占法,乃知爻有变,则从爻辞,如陈侯之筮,敬仲遇《观》之比,曰是「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是也;
爻无变,则从彖辞,如孔成子之筮,卫元遇《屯》,以示史朝,曰「元亨,利建侯」是也;
二爻以上变,则从所变之彖辞,如穆姜之筮,遇《艮》之随,元亨利贞无咎」是也。
如此之类,非考则弗获,此思、学之所以必兼也。
亦恐欲知,故因垂问时来、俯仰,附著于此。
信笔作书,不觉辞费,然公方北归,我正南渡,自此书问势难数通,而况欲窥寻声光耶?
会晤之期,益以远矣,故因论《易》、《华严》之合辙,以所妄见者以告,庶几坐进此道,则虽湖海阻邈,未尝不若谈笑于一堂之上。
其或未然,切望镌谕,敢不钦承。
馀惟为天下自重,不宣,某再拜。
类占上序1130年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四六、《梁溪集》卷一三四
人心,神明之府,天地之镜也,万物之鉴也。
虚而灵,寂而通,固可以无卜筮而知吉凶;
所不能然者,物蔽之也。
故必假于龟神物,然后能知之。
龟曰卜,曰筮。
卜所以兆象也,自阴阳五行之象交感而生爻者,为雨、霁、蒙、驿、克,故卜之用五。
筮所以兆数也,自阴阳五行之数错综而成卦者,内为贞,外为悔,故筮之用二。
卜筮之用,以其从违断天下之疑,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故曰探赜索隐,钩深致远,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于蓍龟。
《易》之道,以卜筮者尚其占。
而卦爻之变专以筮为主者,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神明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卦爻本于数,而数本于故也。
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卦皆六十有四。
《连山》、《归藏》以静为占,故爻称七八;
《周易》以动为占,故爻称九六。
七八者,少阴、少阳之数也,阴阳之少虚而未盈,故静而不变;
九六者,老阴、老阳之数也,阴阳之老盈而已极,故动而变生。
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故《易》以动为占,所以卦爻之辞其变不一者,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所指不同故也。
一爻变,则其占用所变之爻辞。
陈侯敬仲,遇《观》䷓之《否》䷋(六四爻变。),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之类是也。
二爻至六爻皆变,则其占用变卦之彖辞。
穆姜筮居东宫,遇《艮》䷳之《随》䷐(六二不变外,馀爻皆变。),曰是在《周易·随》「元亨、无咎」之类是也。
六爻皆不变,则其占用本卦之彖辞。
晋公子重耳筮得晋国,遇《贞》、《屯》䷂、《悔》、《豫》䷏,皆八,曰「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之类是也。
古之占筮,以辞为主,而又论卦爻之体。
若毕偃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
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为公侯卦」之类,论卦体也。
晋成公筮归国,遇《乾》䷀之《否》䷋,曰「配而不终,君三出焉」之类,论爻体也。
率之以卦爻之辞,揆之以卦爻之体,而凶吉之理明矣。
后世占筮有世应之说,有飞伏之候,有归魂、游魂之法,有纳甲、纳音之术,有星躔、气候之数,以五行之生克比和六神之王相囚废,决定吉凶。
京房、郭璞、焦赣之流,又各以其术制《易林》,春秋占法殆废。
至近世,则诸家之术亦失其传,所谓以卜筮尚其占者,或几乎绝,可胜慨哉!
惟依古法主卦爻之辞而兼论其体,参以诸家之术,庶几得之。
今掇取六经、《春秋传》、《国语》所载占筮及诸家之术可用者,史氏所传占筮术数之精微者著于篇,作《类占》。
淙山读周易后序 宋 · 方实孙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六、《淙山读周易》卷末
孔颖达云,重卦之人,诸儒不同,凡有四说:王辅嗣等以为伏羲重卦,郑玄以为神农重卦,孙盛以为大禹重卦,史迁等以为文王重卦。
愚按《系辞》曰:「《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
文王之事邪」?
皇甫谧曰:文王在羑里演六十四卦,著七八九六之爻,谓之《周易》。
自此而论,则知伏羲始画八卦,但有其画耳。
神农取诸《益》、《噬嗑》卦,但取其象耳。
夏曰《连山》,殷曰《归藏》,皆未必有言语文字之可传,今所谓《易经》者先《乾》后《坤》,名以《周易》,乃文王所演之《易》也。
《坎》卦独加名以习坎者,文王在羑里时陷于坎窞,习为出坎之道,终欲事殷而知有尊卑贵贱之定分,是文王之本心也。
孔颖达又云,《左传》韩宣子适鲁,见《易》象,曰:「吾乃知周公之德」。
周公被流言之谤,亦得为忧患也。
验此诸说,以为卦辞文王,爻辞周公也。
然考之《大有》六三爻云「公用享于天子」,《解》上六爻云「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小过》六五爻云「公弋取彼在穴」,所谓公者,岂周公果自言之乎?
又按孔颖达云:「《彖》《象》等十翼之辞以为孔子所作,先儒更无异论」。
又云:「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系》五、下《系》六、《文言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
然考之《随》卦云「元亨利贞」,即卦辞也。
《左氏》襄九年传穆姜曰:「《随》,元亨利贞无咎。
元,体之长也;
亨,嘉之会也;
利,义之和也;
贞,事之干也」。
穆姜已有是言矣,是时孔子犹未生也,岂《文言》皆孔子为之乎?
或谓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孔子作十翼:《彖》一、《卦象》二、《爻象》三、《乾文言》四、《坤文言》五、上《系》六、下《系》七、《说卦》八、《序卦》九、《杂卦》十。
是亦一说也。
或问卦名何如,曰《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说卦》已言之矣。
《说卦》又曰《震》卦其究为健,岂《震》卦与《乾》果同体耶?
《离》卦其于人也为《乾》卦,岂《离》卦亦可以谓之《乾》耶?
《巽》其究为躁卦,岂《巽》卦亦名为躁卦耶
《坎》北方之正卦也,劳卦也,又谓《坎》于人为血卦,岂《坎》卦亦名为劳卦又名为血卦耶
《序卦》曰涣者离也,岂《涣》卦亦可谓之《离》耶?
然则言卦名者不可以一例拘矣。
或问卦辞何如?
曰:卦有小大,辞有险易。
辞者各指其所之,《系辞》已言之矣。
然有以卦名而两言之者,《复》卦曰「复亨」,又曰「反复其道」;
《颐》卦曰「颐贞吉」,又曰「观颐自求口实」;
《节》卦曰「节亨」,又曰「苦节不可贞」;
《未济》卦曰「未济亨」,又曰「小狐汔济」是也。
有以卦名而三言之者:《蒙》卦曰「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是也。
有以卦名而五言之者:《井》卦曰「井,改邑不改井」,又曰「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是也。
有两言贞者:《坤》卦曰「利牝马之贞」,又曰「安贞吉」是也。
有两言亨者:《萃》卦曰「萃亨」,又曰「利见大人亨」是也。
有两言吉者:《解》卦曰「其来复吉」,又曰「夙吉」是也。
有两言利者:《坤》卦曰「利牝马之贞」,又曰「后得主利」;
《屯》卦曰「利贞」又曰「利建侯」;
《同人》卦曰「利涉大川」,又曰「利君子贞」;
《大畜》卦曰「利贞」,又曰「利涉大川」;
《恒》卦曰「利贞」,又曰「利有攸往」;
《益》卦曰「利有攸往」,又曰「利涉大川」;
《巽》卦曰「利有攸往」,又曰「利见大人」;
《涣》卦曰「利涉大川」,又曰「利贞」;
《中孚》卦曰「利涉大川」,又曰「利贞」是也。
有三言利者:《萃》卦曰「利见大人」,又曰「利贞」,又曰「利有攸往」是也。
有言利不利者:《讼》卦曰「利见大人」,又曰「不利涉大川」;
《无妄》卦曰「元亨利贞」,又曰「不利有攸往」;
《蹇》卦曰「利西南,不利东北」,又曰「利见大人」;
《复》卦曰「不利即戎」,又曰「利有攸往」是也。
又如《乾》卦曰「元亨利贞」,《屯》、《随》、《临》、《无妄》卦亦曰「元亨利贞」,《坤》卦则曰「元亨利牝马之贞」,《旅》卦曰「小亨」,《巽》卦亦曰「小亨」,《贲》卦则曰「贲亨,小利有攸往」,《遁》卦则曰「遁亨,小利贞」,《既济》则曰「亨小利贞」。
他如《坤》卦曰「利牝马之贞」,《说卦》则曰「坤为子母牛」而不言马;
《离》卦曰「畜牝牛,吉」,《说卦》则曰「离为雉」而不言牛;
《中孚》卦「豚鱼」,《小过》卦言「飞鸟」,《未济》卦言「小狐」,《说卦》皆不言其为何象
然则言卦辞者亦不可以一例拘矣。
或问《彖》与《象》何如,曰《易》者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系辞》言之矣。
然《鼎》卦《彖》曰「鼎象也」,《小过》卦《彖》曰「有飞鸟之焉」,岂大象小象之外彖亦言象耶?
他卦大象无不言卦名者,唯《乾》卦但言天行健而不言乾。
他卦无覆言上下卦象者,唯《泰》卦坤上乾下而言天地交泰,《噬嗑》卦离上震下而言雷电噬嗑。
他卦多言君子以当其,唯言大人者一,《离》是也。
言后者二,《泰》、《姤》卦是也;
言先王者六,《比》、《豫》、《观》《、噬嗑》、《无妄》、《涣》是也;
言先王而又言后者一,《复》卦是也;
言上下而不言其人者一,《剥》卦是也。
然则言《彖》与《象》者,亦不可以一例拘矣。
或问爻象何如,曰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系辞》已言之矣。
然卦有六爻而全取者,如《井》卦初六言「井泥」,九二言「井谷」,九三言「井渫不食」,六四言「井甃无咎」,九五言「井冽寒泉,食」,上六言「井收勿幕」。
《鼎》卦初六言「鼎颠趾」,九二言「鼎有实」,九三言「鼎耳革」,九四言「鼎折足」,六五言「鼎黄耳金铉」,上九言「鼎玉铉」。
《渐》卦初六言「鸿渐于干」,六二言「鸿渐于磐」,九三言「鸿渐于陆」,六四言「鸿渐于木」,九五言「鸿渐于陵」,上九言「鸿渐于陆」是也。
有六爻而五取象者,如《乾》卦初九言「潜龙勿用」,九二言「见龙在田」,九四言「或跃在渊」,九五言「飞龙在天」,上九言「亢龙有悔」,唯九三言「君子乾乾」而不言龙。
《咸》卦初六言「咸其拇」,六二言「咸其腓」,九三言「咸其股」,九五言「咸其脢」,上六言「咸其辅颊舌」,唯九四言「朋从尔思」而不言心。
《艮》卦初六言「艮其趾」,六二言「艮其腓」,九三言「艮其限,列其夤,厉熏心」,六四言「艮其身」,六五言「艮其辅」,唯上九言「敦艮,吉」而不言背是也。
有六爻而皆言卦名者,《比》、《履》、《临》、《观》、《贲》、《复》、《蹇》、《困》、《震》卦是也。
有六爻而五言卦名者,《蒙》卦六三不言,《需》卦上六不言需,《讼》卦六三不言讼,《师》卦上六不言师,《谦》卦六五不言谦,《蛊》卦上九不言蛊,《剥》卦六五不言剥,《颐》卦六五不言颐,《遁》卦六二不言遁,《明夷》卦上六不言夷,《损》卦六五不言损,《旅》卦六五不言旅,《兑》卦九五不言兑,《涣》卦初六不言涣是也。
有六爻而四言卦名者,《同人》卦唯九三、九四不言同人,《豫》卦唯六二、六五不言,《噬嗑》卦唯初九上九不言噬,《无妄》卦唯六二、九四不言无妄,《坎》卦唯六四、上六不言坎,《晋》卦唯六三、六五不言晋,《家人》卦唯六二,上九不言家,《益》卦唯初九、九五不言益,《升》卦唯九二、六四不言升,《革》卦唯九四、九五不言革,《归妹》卦唯九二、上六不言归妹,《丰》卦唯初九,六五不言丰,《节》卦唯初九,九二不言节,《小过》卦唯初六、六五不言过是也。
有一爻而两取象者,如《否》卦六二曰「小人吉,大人否,亨」,《恒》卦六五曰「妇人吉,夫子凶」,《随》卦六二曰「系小子,失丈夫」,六三曰「系丈夫,失小子」之类是也。
有一爻而三取象者,如《大有》卦九三曰「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剥》上九曰「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之类是也。
有一爻而四取象者,如《坎》卦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小过》卦六二曰「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之类是也。
有一爻而五取象者,如《离》卦九四曰「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如」,《中孚》卦六三曰「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之类是也。
有一爻而六取象者,如《小畜》上九曰「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是也。
有一爻而七取象者,《睽》卦上九曰「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是也。
有爻不以而言者,《讼》卦九五曰「讼元吉」,《恒》卦九二曰「悔亡」,《大壮》九二曰「贞吉」,《解》卦初六曰「无咎」,《无妄》卦初九曰「无妄往吉」是也。
有爻反其卦名而言者,《损》卦九二、上九皆言弗损,《小过》卦九三、九四皆言「弗过」是也。
有爻取卦名而复言者,如《乾》九三曰「终日乾乾」,《坎》六三曰「来之坎坎」,《谦》初六曰「谦谦君子」,《乾》九三曰「君子夬夬」之类是也。
有爻取他卦名而互言者,如《小畜》初九曰「复自道」,九二曰「牵复吉」,是《小畜》亦言复也。
《临》初九曰「咸临贞吉」,九二曰「咸临吉无不利」,是《临》卦亦言咸也。
《夬》卦初九曰「壮于前趾」,九三曰「壮于頄」,是《夬》亦言壮也。
他如《乾》卦九四而有乾道乃革之,《兑》卦九五而有孚于剥之,《离》卦初九而有履错然之,然则言爻象者,亦不可以一例拘矣。
或问爻用九六何如,曰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
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
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系辞》已言之矣,以见九二爻不如六二之为柔中,六五爻不若九五之为刚胜也。
伊川曰,凡六居五、九居二者则由多助而有功,《蒙》、《泰》之类是也。
九居五、六居二则其功多不足者,《屯》、《否》之类是也。
是亦一说,故并录之以为后序。
问供养三德为善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五四、《苏文忠公全集》卷六
对:《易》者,圣人所以尽人情之变,而非所以求神于卜筮也。
孔子没,学者惑乎异端之说,而左丘明之论尤为可怪,使夫伏羲、文王、孔子之所尽心焉者,流而入于卜筮之事,甚可悯也。
若夫季友、竖牛之事,若亲见而指言之,固君子之所不取矣。
虽然,南蒯之说,颇为近正。
其卦遇《坤》之《比》,而其繇曰「黄裳元吉」。
黄者,中之色也;
裳者,下之饰也;
元者,善之长也」。
夫以中庸之道,守之以谦抑之心,而行之以体仁之德,以为文王之兆,无以过此矣。
虽然,君子视其人,观其德,而吉凶生焉。
南蒯之筮也,遇《坤》之《比》,而不祥莫大焉。
且夫负贩之夫,朝而作,暮而息,其望不过一金之储。
使之无故而得千金,则狂惑而丧志。
夫以南蒯而得文王之兆,安得不狂惑而丧志哉。
故曰:「供养三德为善」。
又曰:「参成可筮」。
南蒯无以当之,所以使后世知夫卜筮之不可恃也。
穆姜筮于东宫,遇《艮》之八。
史曰:「是谓《艮》之《随」》。
其繇曰「元亨利贞」。
穆姜亦知其无以当之。
故左氏之论《易》,唯南蒯、穆姜之事为近正。
而其馀者,君子之所不敢也。
杜预之论得之矣,以为《洪范》稽疑之说,通龟筮以同卿士之数。
学者观夫左氏之书,而正之以杜氏之说,庶乎其可也。
谨对。
讲义上 南宋 · 洪咨夔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平斋集》卷二七
《豫》,利建侯行师。
豫有犹豫、备豫、和豫、逸豫之义,人能决犹豫而思备豫,则见几于吉之先,安往而不和豫,过于豫则逸矣。
其义虽四,而实一也。
《豫》承《谦》之后,谦无凶悔吝,则和豫可知。
《震》动于上,《坤》顺于下,动必以顺,故建侯以亲众,行师以动众,事虽至重,无不利,大顺则大利在其中也。
建侯而非顺,则开国而用小人,行师而非顺,则行险而毒天下,果何利之有哉?
其卦以一阳主五阴,亦有《比》「建国」、《师》「蓄众」之互体。
《象》曰:,刚应而志行。
顺以动,
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
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
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豫之时义大矣哉。
六五以柔居上,九四以刚应之,刚密比于柔,不期应而自应也。
人君有柔中之德,虚己以任大臣,大臣有刚健之德,自任以天下之重,刚柔相应而相济,志所欲为,何往不克!
然志之所以行,亦惟其顺也。
以顺而动,用能致,既豫之后,又以顺动,终始一顺,无有间断,天地所以妙不息之运如此而已。
人君之建侯行师,其能违乎!
天地以顺而动,则日月四时无过忒;
人君以顺而动,则不待刑罚而民心服。
在我无所违乎理,在人自无所违乎我也。
时者天运,义者天理,顺而行之,豫之时义岂不甚大!
苟或违道干誉,咈民从欲,是为悖矣。
《象》曰:雷出地奋,
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礼极顺,乐极和,顺则和矣,乐所以导和也。
方雷在地中,动于至静而不露,迨出乎地而奋乎天,群蛰启户,万象趍荣,孰不同其和豫!
然圣人合《震》、《坤》以为象,不曰雷出地上而以奋,言深闭久郁之馀,一旦震发,造化妙用,轩豁呈露,施生䜣合,动植昭苏莫大于此。
王观《豫》之象,发扬和声,褒崇先德,如韶继勺酌,以侈祖考对天之休盛,荐之上帝,如《思文》《我将》,推而配之。
盖谓治至于,皆祖考盛德之积,非予一人所能致也。
人君惟不以和豫自居,则不至于以逸豫自安矣。
初六:鸣豫,凶。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臣闻巧言者误国之具,佞人者危世之本。
《豫》五阴皆宗九四,一阳四秉。
大臣之权,初以阴柔小人密相应与,极其趍和之意,形为邪谄之辞,以求容悦,大臣亦悦其爱己而甘受之。
《象》以志穷致凶为言,志不自立,惟用之于献佞贡谀,其穷可知矣。
等而上之,以此求容悦于君。
人材阨而不进,则曰野无遗贤;
民生困而不省,则曰雨不害稼。
积薪将然而曰已安已治,朋党方兴而曰太平无象
其发于声音,谄曲万态,而宦官女子之言,朝夕薰浃于耳者,又相与为表里。
大厦就颓,同于一压,凶孰大焉!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臣闻天下之理,非与物俱转者所能察也。
人惟主中正于中,然后能介然如石;
能介然如石,然后能见几而作。
盖石质坚而体静,静者见善必明,坚者用心必刚,一念不动,万理洞烛,不俟终日,已尽见未然之几,区处先定,应酬不差,宜其正固而吉也。
盖二与五为应,不与四为应。
众爻皆宗九四之大臣,二独居中得正,介特自立,以砥柱一世,可谓难矣。
然二五君臣,虽为正应,而隔于九四,其情不得以相亲,故介特之臣,但能坚于守,未能鬯于用,其先见之远,先知之明,万夫之望已深属之矣。
人主能不沉酣于逸纵,不昏蔽于便佞,好贤之心不衰,求善之志不改,则介者终有时而亲矣。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臣谓此人臣患得患失之象。
三迫近九四,当国之大臣,欲如初六小人进为容悦,恐非正应而不我与,眄眄仰视,逐逐营求,是患得也。
欲如六二君子介特自守,又利害祸福交战于胸中,踌躇未决,趑趄复前,是患失也。
以不中正之人处不中正之位,而盱、迟皆悔,陨获充诎,情状毕露。
其悔而不凶者,大臣不与为应,奸无所售,故不至凶。
使其奸得售,则欺君卖国,无所不至矣。
有国者安用是患得患失之臣为哉!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臣闻九四以一阳为众阴所宗,材全而气盛,毅然以天下之重为己任,下倾心而仰之,上虚心而属之,此天下之豫所由致也。
由我致豫,建侯而国势尊,行师而人心顺,其有得大矣。
然功业之盛者,必有信己太过之弊;
权任之隆者,必有专己自用之咎。
大臣当由豫之时,苟骄吝一萌,不能开心与天下之贤以共治,则豫之由致,安保其不为乱之阶,得亦安保其不失也!
惟洞无有我之私,披胸臆以待贤,忘势分以下士,疑一点不留于中,则声应气求之下,如簪聚发,何材之不集,而致君泽民之志,遂得以达于天下,信于万世,此正周公握发吐哺时也。
盖疑者德之莠,事之贼,大臣无疑心之累,则足以合天下之善,断断乎知贤之当任,知邪之当去,不以疑贰之心来谗贼而启惎间,则百志惟熙矣。
六五:贞疾,恒不死。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
恒不死,中未亡也。
臣闻疾非特六淫之疾,凡足以为吾心之害、吾德之累、吾国之忧、吾民之戚,皆疾也。
人君处和豫之极而逸豫生,嗜欲好乐便嬖侧媚之足以蛊方寸者纷至于前,于此能一念内固,外邪客气不得以乘虚而干正,则德性坚明,元气充实,既寿其身,又以寿其民、寿其国,则亿万年无疆之休,皆其功也。
象以乘刚、中未亡为言,盖六五柔中之君,乘乎刚则有格心之大臣而内志不可摇,秉乎中则有闲邪之定力而外欲不能入,内外交相养,此所以贞疾而安、恒不死而寿也。
夫德慧生乎疢疾,鸩毒藏于宴安,此爻在《豫》之五,当以《无逸》三宗享国之意参之。
上六:冥豫成,有渝旡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臣闻人孰无灵明虚彻之性,有物蔽之则灵者冥。
和豫之极而肆逸豫,此心瞽塞,罔有知觉,故冥豫以成,成非一日之积也。
方此心清明之初,岂不知观逸游田沈湎耽乐之为患?
及为外物所移,则勤者惰,立者弛,操者放,日积月累,性为情铄,而冥顽不灵之豫于是乎成,正以阴柔之资不能闻义而徙,见善而迁,以至此极也。
《易》卦未有穷而不变者,故逸豫既极必渝,渝则亦可以旡咎,旡咎善补过,前日之不善庶几其可掩也。
苟既极而不知变,则危亡无日,何长之有哉?
然冥豫既成,宜无可变之理。
圣人犹许之渝,若其未成而知变,岂特旡咎而止?
观此则知唐玄宗之乱兆于开元,成于天宝,懵不知变,祸乱四起,可为万世之戒。
《随》,元亨利贞,旡咎。
臣闻随者,从也。
从之义无不该,人之从乎我与我之从乎人,皆从也。
而《随》以我之所从为重,外卦《兑》,内卦《震》,震动而兑说。
一念动于中,随所感而说从之,得所从则有大亨之理。
然动说成体,易于转移,惟利乎贞则可以保其终之旡咎。
况人君宅民物之上,一言而万里响应,一动而群黎风偃,致亨之大,有不难者,特惧乎所从不得其正尔。
从乎天理正也,而从人欲;
从乎人心正也,而从己私;
贤人君子之从正也,而从佞人;
忠言嘉谟之从正也,而从谗说;
儒生学士之从正也,而从宦官女子。
从非其正,咎能免乎?
穆姜谓有是四德,随而旡咎,似识此意。
其以随元亨利贞同乾德之备,非《彖》意也!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大亨贞旡咎,而天下随时。
随时之义大矣哉!
臣闻《易》以上下无常、刚柔相易成卦。
《乾》上九之刚来于《坤》二阴之下为《震》,而上卦则《兑》,动于内而说于外也。
盖《随》自《否》来,方否之时,三阳位于上,三阴位于下,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何随之有?
《随》之为卦,上下接而阴阳交,故其动也,臣言可从则说而从乎臣,民欲可从则说而从乎民,刚下于柔,不惟己之徇也。
惟不徇乎己之私,是以否之塞转而为之通,大亨且正,终保其旡咎,而与天下相安于时措之宜。
羲农黄帝尧舜氏十三卦之制作,与夫子丑寅之建,忠质文之尚,析因夷隩作讹,成易之序,莫非与时而偕行,上无戾乎天运,下无咈乎人心,其义至大而不可穷,皆刚来下、转否为之功也。
苟徒恃一己之刚而不明下柔之义,势尊则亢,气盈则骄,君子之言日疏,小民之情日戾,犹不免于无民无辅,又安保之不为否乎?
《象》曰:泽中有雷,
君子以向晦宴息
臣闻静极而动,动极而静,造化自然之理也。
雷动于春夏,今潜伏于泽之中,《兑》为泽,正秋之时也。
雷收声于正秋,亦维当静之时,时而安于静,且以养夫动也。
雷不养动于静,无以出地而奋豫,君子不养动于静,无以体天而行健。
龙蛇之蛰以存身,岂徒蛰哉!
故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夜以安身,莫非惟时之
使不安其身于夜,神过役则易竭,朝听昼访,乌能无惫?
是以向晦必入处于内而宴息,息盖作之几、生之本也。
夜气存于至静之中,湛然其清,渊然其明,浑然与太极同体。
向晦所养若此,凡旦昼所以泛应酬酢各中乎理,而用之不穷者,皆此其出也。
彼沈湎于长夜,宴安于衽席,安知瞬存息养之义!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
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臣闻《随》以刚来下柔成卦,重在初九
初,之始也。
邪正是非,当严之于始。
夫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心之官则思。
人之一身,耳司聪,目司明,以至口鼻体,莫不各有所司,心则统之。
君子治身之道,当先治其心。
盖此心不难于应事物之常而难于接事物之变。
境变于前,感物而动,官失其守,遂与俱移。
能于纷至沓来之变,操之常,得其正,则吉矣。
然必出门而交,乃能有功。
出门即出门同人之义,交于事物,无亲昵系吝之私也。
一私不立,与天下为公,则既吉而且有功,岂非所交不失其正欤!
彼谓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必死灰槁木而后可,其何以定而应,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感而通天下之故而寂然不动者常自若,能如是则见可欲而心不乱,然后可与论从正不失之义。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臣闻理无两立,心无两用,人无两从,随以得所从为吉。
六二以阴从阳
初九阳之微,为小子;
九五阳之盛,为丈夫。
小子剽轻而无远虑,丈夫静重而有深识。
吾心所系,苟属于在下之小子,则必失在上之丈夫,所与岂能兼哉!
大抵中人之性趋下易,趋上难。
小子狎而亲,便辟善柔,如以石投水;
丈夫敬而疏,直谅多闻,如以水投石。
言焉舍忠而从佞,事焉舍是而从非,行焉舍正而从邪,得于此则失于彼,曾不自觉也。
六二阴柔牵于多爱,故设此戒以劝择善
《板》诗刺厉王失道,老夫灌灌然输其忱款而不见听,小子则蹻蹻然得志而骄,所从可不谨乎!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臣闻同是心也,操舍有存亡,善利有舜蹠,一念之发,所由分也,故人心惟危。
六二本居中得正,系乃在于小子;
六三本不中不正,系反在于丈夫。
克念罔念之间,狂圣易位,此心界限,乌可不严哉!
吾之所系,既能舍邪而从正,舍非而从是,则无求不获。
人之善皆我之善也,而犹以居贞为利,不正则虽择善而从,不能固执,何益哉!
然所系得失,当观之立志之初。
趋向高明则上从,趋向卑污则下从三,欲舍卑污而进高明,宜不为小子屈也。
君道亦然,志在于下则系孟明而失蹇叔,系商鞅而失甘龙,系林甫而失九龄,系卢杞而失陆贽,天下以之而乱。
六二、六三,两爻政相反,玩易者可以类推而知所择矣。
九四:随有获,贞凶。
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
有孚在道,明功也。
臣闻仁者先难而后获,初未尝有获心,诡遇一朝而获十,则有心于获者也。
人臣之患,莫大乎有心于获。
获心一萌,则高者徇名,卑者逐利,一念外骛,曾莫知返,功与道始判而为二。
皋、夔、稷、契、伊、傅、周、召,道行而功自存乎其中;
管、晏求功于道之外,而功亦泯矣。
九四以阳刚之材居近君之位,动于中而说于外,其心所随,惟在于获,急浅功近利之计,昧至正大公之趍,贞固守此,宜其凶也。
是必顺天命、本人心以辅治,而行其所无事,惟知有道,不知有功,一忱所存,终始无间,则功自道出,昭然大明于天下,皆归于仁义礼乐之中,皞皞乎其不自知,尚何咎之有!
夫子之得邦家,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足以尽此。
董仲舒谓仁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足以知此。
九五:孚于嘉,吉。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臣闻嘉者,善也。
九五居中,得正之君,在随之时,以说为体,声色玩好,一无动乎其中,而惟善之从。
言必善言,动必善行,发必善政,用必善士。
其推之四海,散之两间,良心善性之感发,祥风膏雨之沾被,何往而非嘉哉!
然其要在孚。
孚者,出于中心之实而非伪,表里相应,终始相续,以不贰不息之心而从乎善。
断断乎有诸己之信以极乎充实之善,辉光之大而进乎圣神之域,吉孰大焉!
茍惟矫揉于十手十目之地,而放于宫庭之渊邃,勉强于一朝一夕之顷,而怠于岁月之悠久,秉于中者非实意,饰于外者皆伪为,善转而恶,吉亦转而凶,一念之孚不孚,其应盖不爽也。
象以位正中为言,盖有是位不可无是德。
九五之位,既正且中,而德之正中,又能会万善于一己,位斯称矣。
是知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必行天下之大道。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西山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臣闻民至愚而神,可以心感不可以力劫,可以道御不可以智笼。
《随》之上六,人心悦从,有所不容释,此非智力所能及也。
大王居邠,迫于狄,不忍以养人者害人而去之,民相与遮前拥后,力攀强挽,惟恐仁人之舍去,既拘系之,又从而维之,与《诗·白驹》之留贤者「絷之维之」同意。
民之留大王者若此,大王终不为之留,而从者如归市。
有人斯有土,故用之亨于西山
周家八百年之业,于是乎肇迹矣。
《象》以拘系之为上穷,盖上处《随》之极高而无位。
大王为狄所迫,失位而去,至于拘系之不可留,遂邑于岐山之下,岂非《随》之穷乎?
《易》道穷必变,穷上返下,宜有亨之理也。
然则人心之所去,秦虽劫之而不能止;
人心之所趍,周虽逃之而不能却。
有天下者,可不深求抚后虐雠之义,而思所以固结斯民之心哉!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臣闻大弊极坏之世,天所以开圣人也。
《蛊》取坏乱为义,以爻言之自《泰》来,以卦言之继《豫》、《随》之后,安则玩,玩则媮,媮则垢弊日积,养成坏證,与人久宴溺而疾生于心,其为蛊一也。
而蛊无终蛊之理,故蛊坏之中有元亨者存。
何则?
饥易为食,渴易为饮,大弊极坏易为治。
方王道板荡,纲纪文章一切扫地,英君起而拯之,中兴不翅反掌。
是知蛊未有不可治,治得其道而大亨
虽江河至险,亦利于涉,特患乎安于蛊而无兴起之志耳。
然急于救弊者,未免用意之太锐;
切于望治者,未免求功之太速。
险难在前,径涉不惧,志壮气盈,视天下事若无足为而易之,易则难者将至。
过惩前日之不事事,适滋后日之多事,未保其不然也。
夫甲者十干之首而事之端,既先三日以谋其始,又三日以图其终,反覆拟论,备极详密,使治道日有趍新之功,而无矫枉之虑,前弊可拯,后患可弭矣。
夫如是,然后谓之善治蛊。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
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臣闻户枢不蠹,流水不腐,以其日运而不息也。
故蛊坏常生于久安不事事之馀。
人君亢然于上,人臣靡然于下,截然其不相接。
且下以巽顺养谀,无切劘正救之益;
上以逸乐养尊,乏振厉奋发之意。
于是纪纲隳于姑息,制度弛于因循,道揆法守紊乱于私意之胶轕,天下之治日入于大弊极坏之境而不自知。
在卦,《艮》之刚居上九,《巽》之柔居初六,巽顺艮止而蛊以成,正君臣相与拱手安坐,以致天下之乱也。
然蛊岂终于蛊哉?
有能以饬蛊为己任,力量大而规摹壮,精神全而风采立,一斡旋间,扫积坏之弊而兴大亨之治,有不难者。
利涉大川,必明之以往有事。
盖久安不事事,所以成蛊;
往有事,所以济蛊也。
况作事贵果,虑事贵精,世之贤君,思欲为天下拯弊起坏而纳之治,岂非立志之美!
然或发强有馀而密察不足,广大已致而精微未尽,故事随举而随沮,令随行而随辍,皆由未得先甲、后甲之义也。
夫先甲三日以谋始,后甲三日以图终,终而复始,循环无间,精义入神以致用,何蛊之不治!
其在天行,如贞之复返于元,《艮》之复出于《震》,非终之外他有所谓始也。
故观天运,则知人事。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臣闻《左氏传》,风落山为蛊。
风落于山下,无物不挠,故《蛊》以取象。
然致蛊者风之动,治蛊者《艮》之静。
盖《艮》体重厚而笃实,不为物移,屹乎山之止也。
风能挠于一时,使山下之物散乱不齐。
少焉风止,草木之高高下下自若,山何尝加损哉!
君子观象于《蛊》,以《巽》振民,以《艮》育德育成君德,固作兴民心之本。
而德之育也,必以山之静,与「山下出泉,蒙」同。
吾能体中正仁义而主静,挫众纷而不扰,应万变而不乱,动与静无非静,外物孰能蛊之?
吾心无所蛊,则人心无所蛊,而天下国家之治无所蛊,一静足以制百动也。
玩《易》者必因象而求意。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旡咎,厉终吉。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臣闻《蛊》自《泰》来,具《坤》、《乾》之体,故诸爻干蛊以父母言。
父之行事一出于正,作室而涂塈茨,为力甚易,不见其子干治之功。
惟前人蛊坏,有待振饬,必其材足以植僵起仆,使百堵偕作于室毁之馀,则干治之功见矣。
有子而考旡咎,正以子能补其过也。
不然,生不之诤,没不之改,陷父不义,犹为有子乎?
然圣门以不改父臣父政为难,初六乃于继父之始,亟惩其蛊坏而饬治之,必有甚不获已者,而于心终不安,故必以惕厉处之,事无轻举,举之必当,如此则可以终吉,终不失其顺也。
象所谓意承考,盖前人之蛊自我而治,不曰我之能,而曰吾父之志,欲为而未遂者,今特以我之意逆父之意而行之,干治非我功也。
是不特掩父之过,又将扬父之名,岂不俱有光荣哉!
元祐改新法,斥奸臣,皆推之神考之志,正得此意。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臣闻九二上应六五。
为子事母,母有不及,不可不正。
正救或过则易至于伤恩,怡声下气,柔行巽入,使之浸润而冰释,则蛊为可治。
或以贞行之,阴柔之性,吝执不回,情有所激,未必不重其蛊也。
贞者事之干,而干母之蛊不可贞,不贞乃所以为中。
盖闱阃之内,听其自蛊为不及,急于治蛊为太过,无过无不及则中道得。
二居《巽》体之中,犹以是为子道,戒事母难于事父也。
诗《凯风》「母氏圣善,我无令人」,痛自尅责,几无以自容于天地间,卒能回母心,而成其志,可谓得此义矣。
推之事君,《睽》之「遇主于巷」,未免委曲开陈,阴柔故也。
若夫事刚明之主,则王臣蹇蹇,匪躬之故,惟恐其不克贞。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旡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旡咎也。
臣闻舜之斋慄,曾子之养志,莫非顺乎亲也。
子以顺感,父以慈应,家有蛊坏不治之事,随宜整饬,次第毕举,而闺门雍肃,气象自如,乃干蛊之善也。
九三处《巽》体而过于刚,安得无悔?
然其才足以克家,与其嘻嘻失节,置父于有过之地,孰若三谏号泣,纳父于无过之域?
故所悔小而咎不至于大。
《象》以「终旡咎」言之,迹若非顺,心未尝不顺也。
彼排闼引裾、折槛轫轮之臣,虽一时若以忤上为咎,而其心欲使国家动无过举,实存乎爱君,忠显而咎泯,亦犹是也。
然则子以刚干父之蛊而旡咎,恃父之慈;
臣以刚干君之蛊而旡咎,恃君之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臣闻德可以勉而进,才不可以强而能。
世之贤子以起家为己任,如善弈者以一著救一枰之败,非有过人之材不能也。
六四以柔居《艮》体之下,宽夷静厚有馀而材不足。
方家事之蛊坏,非不思涤荡振刷而一新之,材不逮心,讵容强揠?
故其蛊仅止于裕。
裕者,宽缓而不迫也。
事势抢攘,弊端胶轕,人情易于躁忿,而能镇动以静,制逆以顺,抚犷戾以柔,逶迤容与,不求快于一时,而磨以岁月,终能使乱绳之自解,而蛊亦徐饬矣。
茍不量其材,冒为一决,则往必见吝,正以力常夺于过高,变每激于欲速,不可以轻进也。
人臣治君之蛊,亦有随材就功以为裕者。
子产相郑,修辞令以交于晋、楚而外难纾;
主彊直以盟于驷丰而内难解,乡校议之而不怨,舆人诵之而不怒,郑赖以宁,非裕于蛊者乎?
孔子美其有君子之道而不称其材。
茍材过于子产而道非君子,则盆成括之死,又孟子所深叹。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臣闻爱敬者孝之始,显扬者孝之终。
人君出而当遗大投艰之责,仆者兴之,纷者理之,坏者修之,弥缝前人之阙,使天下后世不得以议其过。
昭帝武帝,与民休息,已为难事,而况扬父令誉于无穷者乎?
六五柔中之君,得九二刚中之臣为之辅,蛊坏之见于前者,一意干治,不遗馀力,已往之咎,与时俱化,方来之善,随日加新,而父之誉用是暴白于天下后世。
此无他,承之以德故也。
承以材略,则必求度外之功;
承以文法,则仅救目前之过。
惟承之以德,则高明光大之懿缉熙于九重,溥博渊泉之泽渗漉于四海,天下莫不以手加额,贺吾君之有子,后世亦莫不称其为天下得人之仁,父之誉岂不充塞于天地之间乎!
王当商末蛊坏之世,志有未遂,武王以圣德继之,而文之声益广,此爻应之。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臣闻功名之士轻富贵,道义之士轻功名。
世道蛊坏,少有抱负者,孰无趍事赴功之心?
上九乃不屑事王侯,岂其恝然忘天下,不与世同其忧哉?
惠公曰:「吾于子思则师之矣,吾于颜般则友之矣,王顺长息,则事我者也」。
缪公亟见于子思子思不悦曰:「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
以德则子事我者也」。
上九居无位之地,而道足以为王者师
茍其时上无明天子,下无贤诸侯,讵肯屈道而事之?
潜心太极之先,独立万物之表,高尚其所行事,外物无一足以动其心志,如此其远也。
百世闻风,犹将兴起,岂不可为世则哉!
虽然,隐居求志,正所以为行义达道之本。
一瓢非所忧,则可以继四代而兴礼乐;
万钟非所慕,则可以承三圣而正人心。
世之兴大事,建大业,决非患得患失者之所能为。
穷居不损,盛行不加,则致君泽民,恢乎有馀用矣。
伊尹三聘而成格天之功,孔明三顾而定兴汉之计,道义重故也。
是知不以富贵功名先入其心者,乃可与图天下之事。
曹太傅 南宋 · 吴泳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五一、《鹤林集》卷三二
窃尝谓学问之源流未尝不相接也,虽托之于人者或绝或续,见之于斯世者有明有晦,而义理之在人心,微言之诏来世,炳炳若揭,必将有神会而心得之者,曾不以人之存亡、世之治乱、风俗之升降而为之间断也。
春秋之季,诸大人不说学,夫必多有是说也,而后及其大人也,则学将落矣!
然以其时考之,鲁之闵子骞知道,齐之晏子婴则知礼,冀之郤缺则知敬,晋之胥臣臼季则知仁之则,周之刘康公则知天地之中。
穆姜一妇人耳,筮《易》而知四德,曰:元善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曾不待夫孔子之《文言》也;
穆叔一使人耳,诵《诗》而知五善,曰:访问于善为咨,咨亲为询,咨礼为度,咨事为诹,咨难为谋也,初不用夫毛、郑之训诂也。
意者当时去圣未远,风气濡染而闻见正,义理浃洽而源流长。
其间岂无秀民茂士,相与护持苗脉,扶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泽于未坠者哉?
呜呼!
贞元不常会,大贤不世出。
后之学者,受胎不正则血气偏枯,而脉理不相属矣;
下种不实则根苗秕稗,而生理不腴畅矣;
愤悱启发之功少,则所见皆躯壳之私;
潜体密察之味不深,则所得不免囿于简册之内。
盍亦溯源寻流,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所传者何学,孔子、子思、孟子所学者何事,玩辞而知味,因事而推理,则盖有默会于心者矣。
洙泗之学非洙泗之学,尧舜三代之学也;
河洛之学非河洛之学,孔子、子思、孟子之学也。
盖自濂溪周氏伊川二程氏上接洙泗之传,下演河洛之学,繇北方而盛行于南国者,盖亦有自来矣。
南轩受道于五峰,于是乎有湖南之学;
吕公受经于三山,于是乎有东莱之学;
象山兄弟自立于家塾,又于是乎有江西之学。
永嘉陈氏之学,则得于薛公持正,建安朱氏之学,接于周公行己、许公景衡,而实本伊川者也。
太傅崛起南方,学问有源委,行己有矩度,甫年二十,从止斋游,则读书讲学已就事上穷究实体。
其后与晦翁往复问答,剖析疑义,则又欲从理上推致于事事物物之间,其实元一法也。
惟其源委之正也,故其为文也,如水行地,能普万物之泽;
为道也,如星丽天,能回万古之光。
蜀中何幸,而乃得执事昌明正学,以为斯文宗主哉!
佔毕小儒,滥叨蜀学,平时非不知诵其书,服其言,有志于古儒先之学,然粗得一知而不繇其统,仅沾一溉而不穷其源,燥乾枯涸之病多,润泽孚尹之功少。
有如太傅者,则某所愿见而欲观其的传者也。
侯氏师圣初从伊川未悟,后访濂溪,越三日而有得,如见天之广大。
世盖有终年不能究其学,而一夕之间冰释理悟者,执事幸教焉。
不宣。
辩易九六论 其一 揲蓍数 中唐 · 刘禹锡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七
乾之爻皆九而坤六。
何也。
世之儒曰。
吾闻诸孔颖达云。
阳尊复兼乎阴。
阴不能兼乎阳也。
他日。
余与董生言及易。
生曰。
吾闻诸毕中和云。
举老而称也。
请徵诸揲蓍。
夫端策者。
一变而遇少。
与归奇而为五。
再变而遇少。
与归奇而为四。
三变如之。
是老阳之数。
分措于指閒者十有三策焉。
其馀三十有六。
四四而运。
得九是已。
故易系注云。
乾一爻。
三十六策也。
一变而遇多。
与归奇而为九。
再变而遇多。
与归奇而为八。
三变如之。
是老阴之数。
分措于指间者二十有五策焉。
其馀二十有四。
四四而运。
得六是已。
故易系注云。
坤一爻。
二十四策也。
借如一变而遇少。
再变三变而遇多。
是少阳之数。
分措于指间者二十有一策。
其馀二十有八。
四四而运得七。
一变而遇多。
再变三变而遇少。
是少阴之数。
分措于指间者十有七策。
其馀三十有二。
四四而运得八。
故九与六为老。
老为变爻。
七与八为少。
少为定位。
故曰举老而称。
亦曰尚变而称。
且夫筮为乾者常遇七。
斯乾矣。
常遇九。
斯得坤矣。
筮为坤者常遇八。
斯坤矣。
常遇六。
斯得乾矣。
在左氏国语有之。
晋公子亲筮之曰。
尚有晋国
得贞屯悔豫皆八。
八非变爻。
故不曰有所之。
桉坎二世而为屯。
屯之六二为世爻
震一世而为豫。
豫之初六为世爻
屯之二豫之初。
皆少阴不变。
斯非八乎。
卦由老数。
而举曰六。
筮由数。
故斥曰八。
在左氏春秋传有之曰。
穆姜薨于东宫
始往而筮之。
艮之八。
史曰。
是谓艮之随。
夫艮䷳(艮下艮上)之随。
(震下兑上)唯二不动。
斯遇八也。
馀五位皆九六。
故反焉。
筮法以少为卦主。
变者五而定者一。
故以八为占。
艮之六二曰。
艮其腓。
不拯其随。
其心不快
史以为东宫实幽也。
遇此为不利。
故从变爻而占。
苟以说于姜也。
何则。
卦以少为主。
定者五。
而变者一即宜曰之某卦。
观之否师之临类是也。
变与定均。
即决以内外。
今变者五。
定者一。
宜从少占。
惧不吉而更之。
故曰是谓艮之随。
是谓之云者。
苟以说也。
穆姜终死于东宫
与艮会耳。
杜元凯于此注。
以为杂用三易。
故有遇八之云。
非臻极之理也。
刘子曰。
余与董生言九六之义。
信与理会。
为不诬矣。
余又于左氏二书参焉。
若合形影然。
而世人往往攘臂于其间曰。
生之名孰与颖达著邪。
而材孰与元凯贤邪。
历载旷日。
未尝有闻人明是说者。
虽余愤然用口舌争。
持貌从者什一二焉。
嗟乎。
由数立文。
所如皆合。
昭昭乎若观三辰。
其不晦也如此。
然犹贵听而贱视。
龂龂(五奸反)然莫可更也。
矧无形之理。
不可见之道邪。
余独悲而志之。
以俟夫后学。
初董生言本毕中和。
中和本其师。
师之学本一行云。
第一指(馀一益三馀二益二馀三益一馀四益四)第二指(馀一益二馀二益一馀三益四馀四益三)第三指/(与第二指同)右挂从下起。
指亦自下始。
第一指法地。
故益成偶。
第二法天。
故益成奇。
第三人极法天。
故同。
第一指(遇一益三并挂一为五遇三遇二并谓之少与一同)第二指(遇一益二并挂一为四)第三指/(遇一益二并挂一为四)右三指俱遇少。
通计十三策。
其馀三十六策
四四运之得九。
为老阳。
故易系云。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注云。
阳爻九。
一爻三十六策
六爻二百一十有六。
第一指(遇四益四与挂一为九)第二指(遇四益三与挂一为八遇三亦同)第三指/(遇四益三与挂一为八遇三亦同)右三指俱遇多。
通计二十五策。
其馀二十四策。
四四运之得六。
为老阴。
故易系辞云。
坤之策百四十有四。
谓阴爻六。
一爻二十四策。
六爻一百四十有四。
第一指(遇一益三并挂一为五)第二指(遇四益三并挂一为八)第三指/(遇四益三并挂一为八)右初指少。
第二第三指多。
以少为主。
通计二十一策。
其馀二十八策。
四四运之得七。
为少阳。
第一指(遇四益四并挂一为九)第二指(遇一益二并挂一为四)第三指/(遇一益二并挂一为四)右初指多。
第二第三少
以多为主。
通计一十七策。
其馀三十二策。
四四运之得八。
为少阴。
第一指(遇少谓一二也并止于五)第二指(遇多谓三四也并止于八)第三指/(又遇少谓一二也并止于四)右初指少。
第二指多。
第三指又少。
以多为主。
通计一十七策。
其馀三十二策。
四四运之得八。
为少阴。
第一指(遇多谓四也止于九)第二指(又遇多谓三四也止于八)第三指/(遇少谓一二也止于四)右初指第二指并多。
第三指独少。
以少为主。
通计二十一策。
其馀二十八策。
四四运之得七。
为少阳。
第一指(遇少止于五)第二指(又遇少止于四)第三指/(遇多止于八)右初指二指并少。
三指独多。
以多为主。
通计一十七策。
其馀三十二策。
四四运之得八。
为少阴。
辩易九六论 其二 六九之数 中唐 · 刘禹锡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七
穆姜薨于东宫
始往而筮之。
遇艮之八。
史曰。
是谓艮之随。
夫艮䷳(艮下艮上)之随。
(震下兑上)唯六二爻不动。
馀五尽变。
变者遇九六也。
二不动者。
遇八也。
晋公子亲筮之曰。
尚有晋国
得贞屯悔豫皆八。
夫屯䷂(震下坎上)六位尽。
不遇六九。
故不动。
既无所之。
即以世爻为占。
桉屯是坎宫二世卦。
故以一为占。
则遇八。
夫豫䷏(坤下震上)是震宫一世卦。
以初六为占。
亦遇八。
韦昭于此注云。
内曰贞。
外曰悔。
震下坎上为屯。
坤下震上为豫。
言得此两卦。
震在屯为贞。
在豫为悔。
八为震。
两阴爻在贞在悔皆不动。
所以筮史占之。
谓闭而不通者。
爻无为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谓阳爻九一爻三十六策六爻当二百一十六言三十六者举老阳也)
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谓阴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当百四十有四言二十四者举老阴也)
凡三百有六十。
当期之日。
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
当万物之数。
六十四卦都三百六十四爻。
阴阳相半。
各一百九十二爻。
阳爻一爻三十六策
合为六千九百一十二。
阴爻一爻二十四策。
合为四千六百八。
问左氏传所载知人祸福事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四四、《诚斋策问》卷下
晋范宁以《春秋》名家,尝言《左氏》富而艳,其失也诬。
迄今学者顺风而呼,万口一舌,亦莫不信以为诬。
以愚观之,《左氏》岂好诬哉,直后世读其书者自诬之耳。
奚以明之?
《左氏》之书后世所以称其诬者,大概有三:传之所载怪异之事、卜筮之事,与夫当时贤人君子评议人物之事,其言太迂,而近人情者少。
故尝考之,石言于晋,神降于莘,豕至于人立而啼,台骀至于出而祟,人相惊,以为伯有,楚人相惧,以为灵王出。
厉公之入,蛇斗于门;
子文之生,虎乳于野。
其为怪异尤甚,此学者所以骇其事也。
筮短龟长,卜人骊姬之不可立;
龟象筮数,韩简知败德之不可数。
穆姜之筮而薨于东宫文子之兆而得于南蒯
晋使之败,文公之胜,毕万之后必大,陈仲之世必蕃,无一不系于卜筮,此学者所以沮其说也。
至于观人之际,往往即其辞色之微、动作之渐,而必逆其是非成败于终身。
载事之迂,大率如此,然则无怪乎范宁之诬之也。
以迹论之,虽若汗漫面无归,缪愆而无当,惟概之以理,则有实然而不可易者。
夫巨迹、燕卵,鸟覆、牛字,固详陈于前矣,奚独《左氏》之怪异为不然乎?
谋及卜筮,爰契我龟,固具述于前矣,奚独《左氏》之卜筮为不然乎?
借是二者以證《左氏》之说,可无辩而明矣,请因师问而发之。
天之高也,占之以人,则天可得而知;
星辰之远也,步之以数,则星辰无得而遁。
日之短长决于一线之增,气之缪斁视于一牛之喘。
夫以阴阳造化,犹可因微以验其明,由小以推其大,而况人之一身,首足具方圆之象,呼吸侔寒暑之宜,而动作威仪又与一气运用于天地之间,茍即是而观之,亦奚有失人之患哉?
莫敖之举趾,而斗伯比知其心不固;
赵孟之语偷,而穆叔知其不能久。
郑公之视流而行速,单子之视迫而言徐,则天夺其魄矣。
正伯知其将亡,叔向谓其必丧,不亦宜乎?
不失旧而骤称其伐者,其言为谁,得此或昌或亡,韩子、郤子所以分也。
汰虐已甚,与享而堕者,其心已先亡,此栾黡所以不免,蔡侯之所以祸也。
以至越椒生而若敖不祀,伯石生而羊舌氏不存者,得非蜂目豺声之人乎?
七子赋诗而声音各殊,二君执玉而丧亡各异者,得非由中及外而可判乎?
夫人之深情厚貌,疑若难知,而数子得于一见之顷,真伪祸福,不逃所料,信乎知人之术固自有其要也。
曾子曰:「正颜色,斯远暴慢矣;
出辞气,斯远鄙倍矣」。
孔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人焉廋哉」?
然则言辞动作岂不足以动人耶?
《左氏》所载知人之事,盖诚有契乎此也。
议者乃曰,知人则哲,帝尧犹以为难,言貌取人,孔子犹有所失。
知人之难若此,而数子独得以易之,是又不然。
之所难于知人者,诚以为难也,盖欲其谨也;
孔子之所以取人者,诚有所失也,盖贻后世之戒也。
不然,尧、孔之圣,曾数子之不若耶?
为是说者,殆未足以致疑于《左氏》也。
虽然,迹之似诬者固不足信,而理之实诬者不可不辩。
汉之翼奉陈封事于宣帝之朝,首言治道之要,务在知辩邪正,知辩之术在于执十二律、六情。
如北方之情好,而甲子主之;
东方之情怒,而亥卯主之。
其言诡谲不经,殆类淫巫瞽叟之论,而奉乃自以为自然之道,万不失一。
呜呼,天下安有是理哉!
读史者乐道而喜攻之,良以其诬人已甚。
范宁所谓《左氏》失之诬者,愚驾其言于翼奉,庶乎公论为有所归,抑亦可以应孰事所以下询之意。
易家有归藏判(甲为处士家畜归藏易常以七八为占邻人告其左道不伏)802年 中唐 · 元稹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五十二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四营成易。本用穷神。
三代演图。孰云疑众。
甲志敦素履。学洞青囊。
不言非圣之书。忽招诬善之告。
虽九六布卦。我则背于周经。
而七八为占。尔盍观于殷道。
徒惊异象。曾是同归。
辨数虽冠履相暌。得意而筌蹄可忘。
穆姜遇艮。足徵麟史之文。
尼父得坤。亦验归藏之首。
以斯偿责。可用质疑。
程可久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一
太极之义,正谓理之极致耳。
有是理即有是物,无先后次序之可言。
故曰「易有太极」,则是太极乃在阴阳之中,而非在阴阳之外也。
今以「大中」训之,又以乾坤未判、大衍未分之时论之,恐未安也。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今论太极而曰「其物谓之神」,又以天地未分,元气合而为一者言之,亦恐未安也。
有是理即有是气,气则无不两者。
故《易》曰「太极生两仪」,而老子乃谓道先生一,而后一乃生二,则其察理亦不精矣。
老庄之言之失大抵类此,恐不足引以为證也。
两仪四象之说,闽中前辈尝有为此说者,鄙意亦窃谓然,初未敢自信也。
今得来示,斯判然矣。
但谓两仪为《乾》《坤》之初爻,谓四象为《乾》《坤》初、二相错而成,则恐立言有未莹者。
盖方其为两仪,则未有四象也;
方其为四象,则未有八卦也,安得先有《乾》《坤》之名、初二之辨哉?
妄意两仪只可谓之阴阳,四象乃可各加以太少之别,而其序亦当以太阳⚌、少阴⚍、少阳⚎、太阴⚏为次。
盖所谓递升而倍之者,不得越⚍与⚎而先为⚏也。
此序既定,又递升而倍之,适得《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序也,与邵氏《先天图》合。
此乃伏羲始画八卦自然次序,非人私智所能安排,学《易》者不可不知也。
公子贞《屯》悔《豫》之占,韦氏旧注固有不通,而来示之云,鄙意亦不能无所疑也。
盖以穆姜东宫之占言之,则所谓「《艮》之八」者,正指其所当占之爻而言之也。
今云「贞《屯》悔《豫》皆八也」,而释之以为指三爻之不变者而言,则非其当占之爻,而于卦之吉凶无所系矣。
据本文语势,似是连得两卦而皆不值老阳老阴之爻,故结之曰「皆八也」。
占之曰「闭而不通,爻无为也」,盖曰卦体不动,爻无所用占尔。
然两卦之中亦有阳爻,又不为偏言皆八,则此说似亦未安。
东宫之占,说亦未定,恐或只是遇《艮》卦之六爻不变者。
但乃「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之占,史彊为之随之说,以苟悦于耳。
故传者记史之言而曰「是谓《艮》之随」,明非正法之本然也。
然其九三、上九亦是阳爻,又似可疑。
大抵古书残阙,未易以臆说断。
惟占筮之法则其象数具存,恐有可以义起者推而得之,乃所谓活法耳。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七。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七八、学行典卷一○。
易或问(二)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一、《欧阳文忠公集》卷一八、《圣宋文选》卷一
或问:「《系辞》果非圣人之作,前世之大儒君子不论,何也」?
曰:「何止乎《系辞》。
舜之涂廪、浚井,不载于六经,不道于孔子之徒,盖俚巷人之语也。
及其传也久,孟子之徒道之。
事固有出于缪妄之说。
其初也,大儒君子以世莫之信,置而不论。
及其传之久也,后世反以谓更大儒君子而不非,是实不诬矣。
由是曲学之士,溺焉者多矣。
孔子殁,周益衰,王道丧而学废,接乎战国,百家之异端起。
翼之说,不知起于何人,自秦、汉以来,大儒君子不论也」。
或者曰:「然则,何以知非圣人之作也」?
曰:「大儒君子之于学也,理达而已矣。
中人已下,指其迹、提其耳而譬之,犹有惑焉者,溺于习闻之久,曲学之士喜为奇说以取胜也。
何谓『子曰』者?
讲师之言也,吾尝以譬学者矣。
『元者,善之长;
亨者,嘉之会;
利者,义之和;
贞者,事之干』,此所谓《文言》也。
方鲁穆姜之道此言也,在襄公之九年,后十有五年而孔子生。
左氏之传《春秋》也,固多浮诞之辞,然其用心,亦必欲其书之信后世也。
使左氏知《文言》为孔子作也,必不以追附穆姜之说而疑后世,盖左氏者,不意后世以《文言》为孔子作也。
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
孟子岂好非六经者,黜其杂乱之说,所以尊经也」。
十五国次解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三、《欧阳文忠公集》卷六○、《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五七
《国风》之号起《周》终《豳》,皆有所次,圣人岂徒云哉!
而明《诗》者,多泥于疏说而不通。
或者又以为圣人之意,不在于先后之次。
是皆不足为训法者。
大抵《国风》之次以两而合之,分其次以为比,则贤善者著而丑恶者明矣。
或曰:「何如其谓之比乎」?
曰:《周》、《召》以浅深比也,《卫》、《王》以世爵比也,《郑》、《齐》以族氏比也,《魏》、《唐》以土地比也,《陈》、《秦》以祖裔比也,《郐》、《曹》以美恶比也。
《豳》能终之以正,故居末焉。
浅深云者,周得之深,故先于召。
世爵云者,卫为都,而不能有之。
周幽东迁,无异是也。
加卫于先,明幽、纣之恶同,而不得近于正焉。
姓族云者,周法尊其同姓,而异姓者为后。
郑先于齐,其理然也。
土地云者,魏本舜地,唐为尧封。
以舜先尧,明晋之乱非魏褊俭之等也。
祖裔云者,陈不能兴舜,而襄公能大于秦,子孙之功,陈不如矣。
穆姜卜而遇《艮》之《随》,乃引《文言》之辞以为卦说。
穆姜始筮时,去孔子之生尚十四年尔,是《文言》先于孔子而有乎。
不然,左氏不为诞妄也!
推此以迹其怪,则季札观乐之次,明白可验而不足为疑矣。
夫《离》已下,皆平王东迁、桓王失信之诗,是以列于《国风》,言其不足正也。
借使周天子至甚无道,则周之乐工敢以周王之诗降同诸侯乎?
是皆不近人情不可为法者。
孔子大圣人,其作《春秋》也,既微其辞,然犹不公传于人,第口受而已,况一乐工而敢明白彰显其君之恶哉?
此又可验孔子分定为信也。
本其事而推之以著其妄,庶不为无据云。